在朝鮮半島劍拔弩張的時候,ANZAC Day澳紐聯軍日也快到了。如今,有人擔心戰爭爆發,生靈塗炭;有人則磨拳擦掌,唯恐天下不亂。對於不斷用核試驗和導彈試射來刺激世界神經的金正恩,美國應不應該打?基督徒應該怎樣看待戰爭?有沒有正義的戰爭呢?
在新西蘭教會史上,有一位姓Baxter的基督徒,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比“血戰鋼鋸嶺”中的那個主角道斯更特別。道斯只是拒絕拿槍,這位Baxter弟兄,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寧死不上戰場,被依法押上戰場後,又堅決不穿軍服,更不用說拿槍了。為此,Baxter多次遭監禁和懲罰,但仍矢誌不渝。在後來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他的兩個兒子也繼承了父親的心誌,堅持反戰,並被判刑入獄。
這些基督徒反戰的主要理由是:主耶穌反對暴力,祂的教導充滿了愛與和平。當彼得將大祭司僕人的耳朵砍下來時,耶穌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祂教導門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不僅如此,主耶穌還身體力行,當遭受世上最大的不公,被世人最惡劣對待的時候,祂不僅沒有反抗,反而為侮辱、逼迫、殺害祂的人禱告,求天父赦免他們。
的確,基督徒面對社會不公,應存寬容、忍耐的心,而不是動不動就靠自己的血氣、訴諸武力。同時,我們也應該知道,主耶穌愛罪人,但祂恨惡罪。雖然只有神的愛才能最終從根本上勝過、清除罪,但我們在愛世人、愛和平、反戰爭、反暴力的時候,不能走進極端。對於正在發生的罪行,基督徒有責任制止。
道斯和Baxter的愛心,雖然很令人欽佩,但他們堅決不肯拿武器、穿軍裝的做法,並沒有全面的聖經根據。耶穌就曾教導門徒,外出傳福音的時候可以帶刀,“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聖經也教導我們應當主持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詩篇82:4)請問,當歹徒舉槍向手無寸鐵的人施暴時,我們怎麼保護那些弱者呢?我想,這時的“愛”,可能就是打斷歹徒舉槍的手。
神的愛與公義是並行的。離開了公義而無原則地強調愛,就是亂愛、溺愛。反過來說,更不能離開愛來強調公義、正義。只有神才有絕對的愛與公義,我們要避免扮演神的角色,把自己放到了公義執行者的位置。當年“十字軍”東征的問題就在於,基督徒企圖借助戰爭來“替天行道”。
基督徒應該愛好和平、反對暴力。但戰爭是罪的產物,只要罪存在,就會有戰爭,基督徒也不可能置身事外。當主耶穌稱贊身為軍人的百夫長有信心時,並未命令他離開軍隊。聖經也要求基督徒順服政府的權柄,當然包括順服服兵役的法令。
很多時候,戰爭成了維護和平的不得已選擇,這是由罪造成的一個可悲的困境。有人把制止暴行的戰爭,稱為“正義戰爭”,例如對付希特勒的戰爭。其實,“正義戰爭”這種叫法應當謹慎使用。對於朝鮮半島局勢以及有關戰爭與和平的問題,我們不能以自己的喜好來判斷,必須回到聖經,小心、平衡地思想。
只要人與神為仇,人世間就沒有永久的和平。在紀念ANZACDay的時候,我們應該為世上的掌權者及世界和平禱告。耶穌基督才是“和平的君王”,祂使人與神和好,並帶來人與人和好。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把和平的福音傳給世人。信耶穌,是人類和平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