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12-13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保羅支持信徒和非信徒結婚嗎?當然不是啦。這裏說到的情形,是雙方信主以前就結婚了,婚後一方信了主。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暫時還不信的一方願意維持婚姻關系,那就不應該離婚,否則就可以離婚。
那麼,如果婚姻雙方都是基督徒,無論怎樣痛苦,都要守在一起嗎?我曾經與一位想離婚的弟兄分享,我說夫妻間有問題很正常,我和我太太還經常吵架呢。這位弟兄說:“我們要是經常吵架就好了。”我說:“不吵架不是很好嗎。不吵架,難道你們打架呀?”他回答:“也不打,她不理我。”我說:“那你就主動理她。”弟兄回答:“我也不想理她。”
婚姻中的問題,很多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導致的。總想到對方的虧欠,看不到自己同樣虧欠。我們一般都不願意主動和好,以為先認錯吃虧。其實,主動的一方並不吃虧,因為神設立的婚姻是合而為一的,本來就不應該分你、我。我想,信主之後我們最大的改變,應該是看到自己也是有錯的,需要相互諒解。
我們常常想要改變對方,這是不可能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只有神能改變人。而神改變你的配偶的最好途徑,就是你自己先被神改變,神會通過你的好見證,來改變你的配偶。這就是保羅在16節說的意思:“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不少婚姻,的確在痛苦中掙紮。不管是因為性格沖突、經濟壓力,還是外界誘惑等等原因,徹底的解決辦法,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在圍城之外的人,也許無法體會你的痛苦,也解決不了你的痛苦,但有人一定能夠體會你的痛苦,祂名叫—-耶穌。祂早就在十字架上體會並擔當了我們的痛苦。
當你真正信祂,單單依靠祂,神賜給我們的那個復活的新生命,就會逐漸長大,以致改變我們的內心,改變我們的性格,使我們擺脫以自我為中心的泥潭,讓我們不再顧影自憐,而是在婚姻關系中體會神的愛、神的祝福,在任何境況下,都有平安、喜樂、盼望。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祢設立婚姻,並賜給我們豐豐富富的祝福。求聖靈光照提醒,使我們常常看到自己的虧欠,也看到對方的長處,學習彼此接納、彼此扶持、彼此相愛,在家庭中活出神的榮耀。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