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

提摩太後書4:1-2

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裏有很多對信徒的教導和勸勉,但是,我想沒有那一句勸告的語氣比這句話更鄭重、更直接的:“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他對提摩太的諄諄告誡,也是對我們今天的每一位基督徒的囑托。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的責任,就是“務要傳道”。

​ 在聖經中,描述基督徒責任的經文,很少有像這節經文那麼清晰。基督徒責任,就是傳道—-傳福音。傳道,可以說就是基督徒的另一稱呼。如何傳道?使徒保羅告訴他的學生提摩太,也是告訴我們今天的每一位基督徒:

​ 首先,我們“務要傳道”。意思是說,傳福音並非是我們的選項,而是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做的,是我們的當務之急。因為我們所傳講的信息,實際上關乎人的生死問題。不熱心傳道,就好像是看著人走向深淵,而不管他的死活一樣。所以,傳福音,是我們不能找任何借口來耽延的。這也好比看到一棟大樓起火了,必須立刻救人,一分一秒都等不得是一個道理,你甚至都不能說:我們先來禱告一個小時,看看神如何來帶領我們,看看神讓我們怎樣來滅火救人。你必須一邊禱告求神幫助、求神賜智慧能力,一邊投入救火、救人當中去。我們需要禱告並立即行動!

​ 其次,“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傳福音。就是說:傳道要持之以恒。有人說:“基督徒必須把每一次都當作為基督發言的最後機會。”還有人說:“無論與人開頭談甚麼,最後總是要言歸正傳談到基督。”。我很贊同如此傳道的心態,我們應該把握每一個與人接觸的機會來傳福音。

​ 第三,責備人、警戒人。基督徒傳道的一個要素,就是要使人看清自己的真相—-自己是一個罪人。一些警告和責備的話,常會救一個人不致在罪中沈淪。但是,責備人的時候,務要以“弟兄矯正弟兄的友愛之心”。說話時必須認識到我們同有罪孽,我們不是作別人的道德法官,而是盡我們作為基督徒的責任,把主的愛傳給別人。

​ 第四,勸勉人。責備絕不應該使人陷於沮喪之中,使他灰心失望。人不單須受責備,也須受鼓勵,勸勉就是這個意思,規勸、勉勵。因此,我們必須用百般的智慧和忍耐來“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這裏“勸勉人”的希臘原文形容一種絕不會被激怒、不會失望之精神。就是說,我們傳福音的時候,無論別人是什麼態度,我們都不能生氣、發怒。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贊美祢!求祢把祢的大使命放在我們每一個人心裡,讓我們勿忘向我們周遭每一個有需要的人傳福音,讓更多的人可以蒙受祢的祝福。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