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日洗禮

感謝主!宋涛、王慧娟、吴娱等三位弟兄姊妹今天接受洗禮,請大家請大家為他們的靈命成長來禱告,求神保守看顧他們的一生,讓他們可以在教會團契生活中得到成長,並且能夠在一生當中為主發光發熱,做美好的見證

牧者的話–2017年12月3日

按照西方的傳統,過完感恩節就進入聖誕期了。果不其然,就好像是“忽如一夜春風來”般, 奧克蘭已經齊刷刷的開始了過節模式:各大商場都開始裝燈結彩,各種聖誕裝飾已經“姹紫嫣紅”,玲瑯滿目。各家公司不論大小,也開始了年末的聖誕聚餐,而每一個人也都在觥籌交錯中彼此說句“聖誕快樂”之後,就開始了無心工作,一心等待假期的“聖誕kiwi狀態”… 人們對聖誕節的期盼大都是一個美好的長假期和聖誕節期中商家鋪天蓋地的折扣,是啊,如果不期待這些,還能有什麽呢?但是想一想,從歷史中看,聖誕節一直是人們慶祝耶穌基督的降生,感謝自己的救主帶給自己救贖的日子。不知道什麽時候,聖誕節就變成了一個完全商業化的日子了。 回頭看歷史常常會讓人發現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一件事情,開始的時候是這樣,但是不久就完全不同了。每個人都在其中狂歡,但是真相本身已經沒有人在乎了。 在網絡時代,自媒體流行,“鍵盤俠”比比皆是,這種情況也就變得平常了。要是不信,你可以看看近兩年社會的熱點新聞,無論從美國川普總統一再攻擊的“假新聞”,再到中文世界中層出不窮的“熱點新聞—全民參與眾說紛紜—謠言及政府或者民間官方的辟謠—遺忘和就像什麽都沒有發生一樣”的套路,沒有一件事情不是反映出這樣的特點。 為什麽會這樣呢? 我想人大概可以分成幾類。第一類就是事實不清但是盲從的。事情怎麽樣不知道,也不關心,只是“從眾”而已,大家都這樣說,這樣做,那麽自己也就跟隨了。 第二類屬於不關心事實本身,只看重自己感受的。“我認為事情的真相是什麽,就是什麽,別人怎麽說,事實怎麽樣,這都不重要。” 帶三類人則有點惡心了,他們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卻選擇性的讓自己認為事情就不是那樣,他們自己揣著明白裝糊塗,努力的按照自己的需要去粉飾另外一個故事—他們希望別人也是糊塗的才好。 第一種人是糊塗人,缺乏起碼的思辨能力。第二類則是自己感動自己的人,喜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責別人,殊不知自己正在做著不道德的事。而第三類人則是邪惡。一二類的人最大的危害也不過就是鼓噪一下就轉移熱點了。但是他們卻要誤導,欺騙,渴望用一切手段讓別人和他們一樣。究其根本,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而已。 其實這就是人性。從古到今,莫不如此。 當猶太人審判耶穌的時候,大部分蒙了耶穌恩典的人(不要忘記耶穌剛剛用五餅二魚餵飽幾千人),那些在前一天拼命呼喊“和撒那”歡迎耶穌的人,不是簡單地聽人說耶穌是褻瀆神的人於是大喊要釘死他嗎?其實他們根本就在乎耶穌到底是誰。而那些自詡為熟悉律法和啟示的文士、法利賽人,他們根本不去探究律法的要求是什麽,神的啟示是什麽,他們只是認為自己理解的就是真理—除此以外,都是謬誤。於是他們那樣投入,在維護神的名這個問題上,他們覺得自己比神更堅決,更徹底,於是他們自己把自己都感動了,但是這正是他們的愚昧和狹隘,他們把神釘在了十字架上。至於第三類就是那些先知和祭司了,他們明白一切,但是卻不想放棄自己屬於世界的一切來跟隨神,他們默許或者縱容了人的罪惡,甚至也希望其他人也能和他們一樣墮落。 在這樣的世界裏,我們應當保持自己的本心,脫離掉一切或內或外的誘惑,我們即不應該人雲亦雲,也不要自以為是。要有自己的智慧和獨立的思考能力。我們應該知道自己是誰,也要知道自己要做什麽,能做什麽:如果渴望了解真理,就去鉆研神啟示的真理,不要“憑感動的想當然”或者人雲亦雲,如果渴望去施行真理:正義,恩慈,善良…就腳踏實地的做一點小事,不要只會開“嘴炮”,滿足自己的心理需要或者口頭道德的偉人。 聖誕節就要到了,想想“聖誕”和我們自己的身份,就讓我們不忘初心,做一個真的基督徒,在這特殊的時間裏,準備一個真正的“聖誕節”吧。

牧者的話–2017年11月26日

11月的第四個周四是傳統中在美加地區非常流行的“感恩節”。其實我對這個節日不熟悉,畢竟這不是澳紐地區或者我們華人傳統中的節日。但是架不住微信朋友圈中的不斷刷屏的感恩的話題和圖片,這讓我不能不去想想“感恩”這個話題了。 感恩是人之常情。一個不知道感恩的人必定是一個心中沒有愛的人。如果一個人面對別人對自己所施行的恩惠,從內心深處沒有一點感動,或者只是隨意地認為那是應該的,自然的,甚至是對方必須做的,這樣的人從本質上一定是一個自私、惡毒甚至有些殘忍人。中國老話說,“百善孝為先”,從感恩的角度來說,所謂孝也不過就是一種對父母的恩典的回應而已。 所以今天有人建議:建造一個充滿溫情,公平正義的世界應該從培養每一個人感恩的心開始,當每一個人都有了愛和憐憫,心中少了懷疑和戾氣,這樣這個世界自然就更加美好了。我其實是很同意這個觀點的。 我不是社會學家,怎樣改造世界似乎不應該是我關心的問題。但是作為一個基督徒,聖經的教訓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16-18)卻是常記在心頭。仔細想一下,人生中可以感恩的東西太多了:比如說我們可以每天平安的生活,這是一種值得感恩的恩典。或許有人不那樣認為,但是如果你對比那些生活在戰亂地區朝不保夕、渴望平安的人,就才會明白這一點—畢竟,我們並不比那些出生在那些地區的人更高貴;還有,如果我們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這也是一種恩典。對比那些被疾病折磨的人來說,我們也沒有什麽特殊,似乎只是多了一點點的幸運,疾病沒有降臨到我們身上,這一點點的幸運,難道不因該感恩嗎?同樣,一個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一個健康和諧的家庭,有一個兩個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甚至每天有個的好心情,出門遇到好天氣,看到一本好書,做一件賞心悅目的事…所以呢,生活中的每一件大事小情都值得我們感恩,不過很多時候我們把這些當作一些普世的恩典,習以為常而已。 是啊,如果別人對我們做了一件好事,我們應該對他心存感激。但是對於這些每天經歷的恩典,我們是否應該感恩?又對誰感恩呢? 大衛在詩篇中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裏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詩篇103:1)”他把人感謝的對象直接指向神自己。在他看來,人固然有很多需要感恩的對象,但是歸根結底,人應該感謝神。人應該感謝神賜予的生命,更是感謝神賜予的救贖—最終他為相信他的人預備的永恒的歸宿。在神給他啟示中,他意識到其人的生命是渺小而短暫的,在這樣生命裏的一切都是暫時而不會永久的,人不應該把自己的眼光放在那些終究要逝去的東西上,為這些事情感恩不是不對,只是人不應該停留在這些事情上,畢竟人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命的永恒。 所以,當人的眼光從眼前的世界拓展到永恒的神的時候,就可以體會到很多不同的東西。比如說,為自己生活中順利和美好的事情感恩,雖然有些挑戰,但是卻不是難事。如果要求我們身處困境和痛苦中,依然能對身邊的人和事來感恩那就有些困難了,但是如果我們知道一切事情都有神的看顧,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有其原因和意義。特別是當我們在其中發現神的旨意和作為的時候,那麽感恩也就會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當五月花號到達北美的時候,有102人,經過漫長的冬天,幸存下來的只有不到50人。但是到了第二年豐收的時候,他們就邀請當地的印第安人一同來歡慶神的恩典和保守。這就是感恩節的起源。 時光流逝,今天的感恩節讓人記住的似乎只剩下“黑色星期五”的瘋狂采購或者那只被美國總統赦免的火雞,但是我相信神依然在哪裏,依然渴望我們能做一個感恩的人,他渴望我們可以去感謝我們身邊的人,感謝創造我們的神和他救贖的恩典。“你們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103:22)”願神的祝福永遠與我們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