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是我們華人傳統的中秋節。中秋節起源於中國古代的月亮祭祀活動。《禮記》中記載:“天子春朝日,秋夕月”,夕月就是祭月亮,所以周朝人們就已經開始在春季和秋季舉行“春社”和“秋社”活動,以祭祀土地神和月亮神,祈求糧食豐收和團圓。到了唐朝中秋就成了國家的法定節日:《唐書·太宗記》記載有“八月十五中秋節”。在這一天,人們會在戶外擺放供品,點燃香燭,嚮月亮行禮,錶達對祖先和親友的思念之情。同時,也會舉行一繫列的傳統活動,如猜燈謎、賞花燈、吃月餅等。
由於中秋節的起源跟月亮崇拜有關,今天有些地區依然會在中秋慶祝中加入“拜月”或者“祭祀月亮”的活動。那麽我們基督徒應該怎樣面對中秋節呢?
我們應該把文化和信仰分開。今天的中秋節文化象徵的意義更多一些,人們很少會把中秋和“月神”聯繫起來,更多的是把中秋節的內涵放在家庭團圓、慶祝豐收的感恩上。這就是我們華人的文化,是我們必須堅持的。從歴史上看,以色列人在亡國被擄後失去了敬拜上帝的聖殿,所以以色列人就特別重視傳統的節日,因為他們必須靠著節期這樣的文化來維繫自己的身份。我們華人也是如此,傳統節日是我們族群文化身份的重要體現。這些傳統文化中體現的道德倫理跟基督信仰不存在任何沖突,因此基督徒完全可以過一個有意義的中秋節。
如果在家庭傳統中有中秋拜月的內容,我們基督徒要知道耶和華是唯一真神,是忌邪的神。基督徒不能參與祭拜偶像的活動。我們不能因為環境、氣氛,面子而突破底線。我們可以禮貌地錶明自己的信仰身份,有智慧的既不破壞一家人和諧的氣氛,又能堅持信仰。我們可以借機會嚮家人介紹我們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讓人明白祂偉大而奇妙的創造。詩篇的作者說:“我觀看妳指頭所造的天,併妳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麽,妳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妳竟眷顧他?’”(詩篇8:3-4)我們不是不拜神,我們是拜一位更大的神—如果月亮值得拜,那麽創造月亮的神豈不是更值得拜嗎?我們基督徒過中秋,拜的是那位創造的神,思想的是神的供應,這本來也是中秋慶祝的內容–為秋季的豐收而感恩。而且,我們是在家人的團圓中思想“更美的家鄉”,盼望那在天上的真正的大團圓。
如果家人堅持“拜月”,那麽這些祭拜之後的月餅,水果可以吃嗎?當然可以,只要我們不把它作為祭物就可以!可不可以吃的爭論,早在使徒時代,哥林多教會就已存在。使徒保羅講的非常清楚:“凡市上所賣的,妳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麽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林前10:25-26)雖是祭過偶像的肉,但妳買來的肉是神所供應給妳的,妳就可以吃,這是另一回事。但保羅進一步聲明“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妳們赴席,妳們若願意去,凡擺在妳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麽話。若有人對妳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妳們的人,併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妳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什麽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什麽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所以,妳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27-31)
願我們無論做什麽,都為榮耀神而行。祝大家節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