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信心,其實是一個很玄的事情。
說玄,首先那是因為信心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既然「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那從表面上看,就是一種很私人的「個人感受」,這也就會形成了一種「經驗無法復製」的情況。「無法復製」就讓信心就變得不可捉摸:信心是不是真實存在的呢?當然是,一個人可能會因為自己的信心拋頭顱、灑熱血或者做出影響生命軌跡的巨大的生活變化—面對這樣的犧牲,別人很難說他沒有信心。但是說信心很真實吧,不同的人即使經歷完全相同的事情,可能也無法建立同樣的信心。這樣說來,有信心的人和沒有信心的人就很難同頻,容易雞同鴨講。這是關於信心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玄妙的事情就是信心的起點要求很高。沒有人不希望自己有信心,但是信心從那裏開始呢?聖經說人對神的信心要有一個跨越,就是說先不說各種不信的理由,要先信,就是要先有一個跨越了不信的信心,然後才能有更進一步的信心。問題是,這是一個死循環啊。這是不是更讓人難以接受呢?
信心的確是很主觀的事情,信心不可復製,不可遺傳,甚至不能「觸類旁通」…究其根本,核心的原因就是因為信心無法實質化或者量化。信心是關於靈魂,靈的事情,不是物質的,所以我們日常物質世界的經驗就不通用了。重復一切的條件然後復製,自然的遺傳,舉一反三等等都是我們在物質世界生活中的經驗。但是聖經告訴我們,神是靈:「神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約翰福音4:24)」認識靈,只能用自己的靈和自己的誠實(真理),也就是說,建立信心這根本就是一件很私人而且主觀的事情,這條路只能我們自己走,信息建立的過程,說不定每一個人都不一樣呢。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的信心見證,我們的信仰經歷,起的作用只是鼓勵別人去努力嘗試用自己的靈不斷地去「接觸」那位創造的神,至於是不是能建立起自己的信心,那就是他自己和神的事情了。
嘗試去建立信心,這就是第二個問題了。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認識神,建立信心的第一要素,前提是要先信有神。這是一個信心的跳躍,就是我們找不到神存在的根據(或者在我們的認知中,找不到證據能讓我們自己信服神是存在的),但是我們需要做一個選擇,就是先選擇了神存在,真實,然後再去尋找支持這個觀點的證據。這就是聖經中所說的「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1:17)」其實這個信心的跳躍的意思就是我們應該站在一個相對客觀的角度,給自己一點寬容度,先把懷疑的心態放下,考慮一種超出自己認知和經驗的可能,然後去尋找支持的根據。其實這並不是什麽新的方法論,人類就是這樣認識世界的: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不就是突破了自己的局限,先從「這個動物可能是可吃的」,然後踏出第一步,才發現事實的真相嘛?所以要求的是我們放下自己的固執和偏見,去嘗試一下。這就是古代哲學家安瑟倫所說的「信心尋求理解(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的意思。
願我們踏出信心的一步,用自己的心靈去尋求神,也願創造的神也因為我們的信心,就接那我們,建立我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