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的意義》 – 牧者的話 2024年10月6日

本周主日是我們的宣教主日。感謝主,我們教會今年有八位弟兄姐妹將去泰國北部參加教會組織的宣教活動。去泰北宣教,這基本上是我們教會每一年都會舉行的活動,每一年也都有很多弟兄姐妹們積極的參與。那麼,我們教會為什麼要宣教?基督徒為什麼要宣教呢?

“宣教”翻譯自英語的“mission”,最直接的意思就是“任務,使命”。聖經中記載,當耶穌基督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就給每一個基督徒留下了一個未完成的“任務”: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耶穌基督要求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出去,把神的名傳揚出去,並且用真理教育,用生命引導他們,讓世界上的人都可以認識神,效法神,生命被神得著,並且可以完全的從自我轉向神,成為一個最終蒙神祝福的人。這是一個命令,是我們每一個人必須要做的事情,所以被稱為“大使命”。

神為什麼給人這樣的命令?因為這是神救贖世界上的人的方法—他就是讓先有一部分人認識他,然後這些人可以成為媒介,讓更多的人可以認識他。這樣不斷地擴展,直到全部的人都能認識他。這是神重新創造的過程。這個過程也是神在起先的時候就預備好的,我們都熟悉的“亞伯拉罕的祝福”,其實就是大使命最早的表達。神讓人參加這個過程並不是因為他的能力不足,或者耶穌回到天上,沒有時間精力完成全人類救贖的工作。神要基督徒參加宣教的工作,是操練基督徒,通過與神同工來塑造我們,讓我們從真理到生命,都可以被陶造,最後到達完全的境地。如果沒有這樣的操練,我們怎麼能“學以致用”,生命越來越像基督呢?

具體到我們自己,我們為什麼要強調宣教?(這當然也包含了本地的福音工作)有人可能覺得我們是新教會,小教會,我們自己建設還來不及,怎麼有能力、資格去海外呢?宣教既然是與神同行,與聖靈同行,那麼我們越小,越新的教會就更應該努力參與了。我們大部分人是第一代基督徒,對神真理的瞭解和經歷都很有限,所以我們必須“逼”自己一把,走上“火線”,這樣才可以真刀真槍的去經歷神。再者說來,我們既然大部分人是第一代的基督徒,那麼也就是說我們對神的理解是“最新鮮”的,我們也還記得自己信耶穌的過程中那些疑問和掙扎,特別是信仰成長過程中的掙扎—這些疑問和經驗對於那些成熟的基督徒可能已經是“陳年往事”難以回憶,但是對於我們卻不同,我們可能依然在掙扎中尋找答案呢!這樣的經驗當然對於那些沒有認識神的人,或者和我們一樣在信仰之旅中尋找的人就是無比珍貴。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這些第一代信徒,是最應該走出去的基督徒。

所以,就讓我們順應聖靈的帶領,積極地參與到宣教的事工中,這樣讓我們的生命成熟,也完成耶穌基督的使命。願神祝福每一位努力參與宣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