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教會信條 (一) 使徒信經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
  3. 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4. 在本丟披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
  6. 他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
  7.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8. 我信聖靈;
  9.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體復活;
  12. 我信永生。阿們!

 

(使徒信經)是最簡短且在今日教會中使用最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條。此信經可分為三段:第一段宣認父神為創造之主;第二段宣認基督為神也為人,並承認其救贖之工;第三段宣認聖靈、大公教會及信徒成聖之生活。使徒信經不是抽象偏重邏輯的陳述,而是真實的信仰告白,歷代教父皆尊崇此經,且至今仍為各宗派所接納,成為眾教會彼此相通的基礎。此信經是根據教會的需要而製定的。在早期教會中,信徒受洗加入教會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導,即以此信經為準則;一般教會的教導也以此為根基,而教會信仰純正與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經的教導為考核。也有人認為信經具有辯證的性質:撒伯流派宣稱聖父、子、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馬吉安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諾斯底派不承認基督有身體;多納徒派不接納大公教會;使徒信經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