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很多剛到教會的朋友會發現幾乎所有的教會崇拜程式中都有一項內容就是奉獻。(即使沒有程式中的奉獻,也會放置奉獻箱)這讓人產生了一個疑惑,信神,而且神無所不有,為什麼人還要奉獻呢?甚至有些人因為種種緣故不願意或者不能奉獻,竟因此不願意來教會了。那麼,教會為什麼要收奉獻?
答: 教會收取奉獻是神在聖經中對基督徒的要求,是基督徒必須盡的義務,這是毫無置疑的。在舊約聖經中,神要求人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他(瑪3:10),亞伯拉罕也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交給給祭司,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也遵守向聖殿奉獻的律法。(路6:38太6:4)
神要求人奉獻的第一個原因是彰顯神的主權和人的地位。人向神奉獻,是表明神是世界的主,一切都屬於他,人雖然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工作得到了收穫,但是如果沒有神的允許,人是不會有這樣的收穫的。就如在舊約中,神說“賞賜的是耶和華”,神也提醒雨水,土地,空氣都來自這位創造的主。所以,人有所得要感謝神的預備和看顧。交出一部分,是承認神的主權。
第二個原因是表明對神的尊重。在聖經中,神要求人把頭生的,最好的,無瑕疵的當作奉獻(給他),這不是神貪婪,而是要求人明白: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神本身,而不是在人看來那些重要和寶貴的東西。神不希望人因為生活的緣故,把其他的東西當作自己的神。這是神所憎惡的。
第三個原因是在人群中盡自己的責任。教會是大家的群體,是一個家。人除了在家中享受支持和幫助外,還有責任操持這個家。教會日常的運轉所需要的就需要用奉獻來支援。神要求以色列人奉獻供養利未人,而利未人不可擁有產業,他們的工作就是事奉神。在尼希米記中我們看到,當其餘的以色列人停止供應利未人,以至於利未人要自己去忙生計而忘了事奉神的時候,受譴責的是全體的以色列人。今天的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在教會中事奉的人也要生活,教會的各種事工的推展也需要金錢,所以基督徒要用奉獻來表明自己在教會中有份。
耶穌基督在談到奉獻的時候,啟示人說神看重的是人的心,而不是奉獻的數量。舊約中也鼓勵人按照自己的能力本份去奉獻牛,羊,甚至鴿子。所以奉獻的範圍很廣,不限於金錢,也可以是時間,經歷,智慧…總之,奉獻是把自己當作是神的人,把自己的心呈現在神的面前。保羅說,我們應當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所說明的就是這個意思。
基督徒要明白奉獻的含義,應該避免出現“花錢買平安,彼此交易”的想法,也不應該有“攀比,面子”的想法,掌握“從心而出,盡力而為”的原則,神是掌握全地的神,一切都是他的,他不會因為我們無能為力而譴責我們。至於因為不能或者怕奉獻而不來教會,那就是因噎廢食,反而會觸犯神的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