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5: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信,或者說信心,對我們來說無疑是十分關鍵的,因為我們是因信得救。那麼,什麼是信呢?
希伯來書11:1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是聖經給“信”下的一個定義。新譯本把這句經文翻譯成:“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還沒有看見的事的明證。”
信,常常被誤解,成為我們認識神、親近神的攔阻。其中很常見的一個誤解是:我沒有看見神,怎麼能信有神呢?
這句話表面上十分合理,很符合人們“眼見為實”、“百聞不如一見”的觀念。可是,看見了才信,這句話是有個前提的,什麼前提呢?“信”自己的眼睛可靠啊。
也就是說,先有信,才有看見;而不是先看見,後有信。正如羅馬書1:17所說:“本於信,以致於信”,意思是:因著信,才有信。
比如說,一個生下來就不幸失去父母的孤兒,他從來沒有見過自己的父母,甚至連父母的照片都沒有見過,怎麼知道自己有父母呢?當然是憑著“信”啦。他相信人都是有父母的,他根本不需要看見自己的父母,才信是父母生的。
信心是屬靈的眼睛,有了信心才能看見神、認識神;而不是看見了神,才相信有神。“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就是這個意思。換句話說:信,不是看見的結果;恰恰相反,看見,是信的結果。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祢的無比大愛,感謝祢賜下主耶穌,感謝祢賜我們順服的心,讓我們可以因信稱義,成為祢榮耀的兒女。懇求聖靈在我們信心的路上,不斷提醒我們,幫助我們,讓“我相信”成為我們一生的見證。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