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2017年5月28日

​ 怎樣做一個合神心意的基督徒?這個問題真是讓人又愛又恨。因為每一個基督徒都知道,這是一個非常誘人但是卻又非常難以達到的目標。但是我們別無選擇,如果我們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我們必須努力去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上一周我建議大家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應該從規範自己的行為開始,從準時而認真地參加主日開始操練自己對神的順服,克服自己身上的懶惰和逃避神的罪性。除此之外,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人,要從體貼聖靈的感動,回應聖靈的呼召開始。

​ 聖經中這樣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8:9-11)神啟示我們,屬於基督的人,在他的身上是有聖靈同在的。也就是說,當我們憑著信心承認自己的罪,並接納了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救主的時候,聖靈就來到了我們的心裡。聖靈的同在是我們新生命的開始,也是我們可以活出一個合神心意的生活的基礎。

​ 在這樣的基礎之上,保羅提醒我們要“體貼”聖靈的事:“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8:3-6)這裡的體貼包含了關注,思想,跟隨的意思。也就是說,聖靈會在我們心中,不斷地提醒,啟示,矯正,譴責我們的心懷意念。我們的責任就是順服與神的帶領。

​ 在神學歷史中,經常有人問這樣的問題:信神的人可以不可以違背神的旨意去犯罪?在我們的經驗中知道,如果人執意去犯罪,神是不會攔阻我們的。但是神的不攔阻不是放任自流,在我們行動之前,一定有各樣的信號和提醒。當我們的思想有了神所不喜歡的內容的時候,他就給我們一些信號,一些提示。但是聖靈不會強迫我們,神要求我們戰勝自己的欲望和罪的控制,主動的跟隨聖靈的帶領。所以—責任在我們自己。

​ 那具體來說,聖靈會給我們一些什麼樣的“感動”呢?聖經這樣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3:2~4)神要求他的子民明白自己的身份,常常思考永恆的事情,不要被眼前世界上的一切遮住了雙眼。所以,一個希望自己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應該更關心神的國,教會,信仰的事情。願意化時間精力在這些事情上。除此以外,使徒保羅在腓立比書中這樣說“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我們都要思念 (腓四8)。”他的意思是我們應該成為神的見證,在這個世界上成為道德的守望者。讓人無可挑剔。

​ 所以,如果要操練自己做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其實也不難。努力學習神的話,瞭解神的心意,多花些時間精力在永恆的事情上,按照神的帶領做一個按照聖經生活的好人,我想,如果我們可以做到這一切,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

​ 所以,讓我們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