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華人的古代哲學中,非常重視“自知之明”。“自知之明”這個成語來源於老子道德經中的一句話“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意思是對自己的優點和缺點都有透徹的了解,對自己有正確的估計。
今天是一個把個人的自由發揮的淋漓盡致的時代。自由可以讓人的創造力大大的增加,人們更願意欣賞彼此的不同,接納彼此的不同;但是缺點就是容易讓人陷入自高自大,唯我獨尊的境地—反正大家都平等,為什麽我要聽你說的呢?為什麽我說的不對呢?為什麽真理和標準一定是那樣呢?……這樣一來,在自由的帶領下,人就可能跑到錯誤的區域裏去不自知,那就是自以為是了。
在聖經中有一段記載很令人深省。耶穌基督行了很多神跡:醫治病人,有能力趕鬼,讓死去的小女孩復活後,(馬可福音1-5章)有很多人認為他是偉大的先知,(先知是被神揀選,在人間傳播神旨意的人。也被認為是神的使者,可以同神溝通的人)於是就跟隨他。但是當他回到自己的家鄉的時候,他的鄉親們明明看到他為大家解釋聖經(這在舊約時代是很重要的一個表明他身份的信號—-因為他在宣講神的話語),也聽到他曾經做過的那些超乎尋常的事情。但是卻不相信他,甚至厭棄他。更讓人不理解的是,那十二位門徒,他們後來又經歷了“五餅二魚”的神跡,並且看見耶穌在水面上行走,他們只是驚奇、恐懼,但是卻並沒有把耶穌同神聯系起來。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貫穿了對神所賜的救世主的盼望,在他們每個人的生命裏,或多或少,對神的渴求、仰慕,甚至畏懼都是遠超過其他種族的人的。但是當他們所盼望的神活生生的出現在他們面前的時候,他們竟然輕率的錯過了,這難道不是令人感覺扼腕嘆息嗎?
為什麽這些盼望見到救世主的人,渴望遇見神的人,當他們與神面對面的時候,竟然選擇不信呢?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位耶穌同他們每個人心中的神或者救贖主的形象不一樣。這就是他們在“自由”的帶領下得出的結論。我的判斷,我的標準,我的神。但可悲的是,他們錯過了自己盼望的救贖主。
這不能怪當時的猶太人,今天也是一樣,在我們每一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自己的神。神的形象,神的性情…我們都有一個大約的標準。當一位神或者人站在我們面前需要我們做判斷的時候,我們就按照自己心中的那個標準來衡量,然後判斷自己是否應該接納他。這正是人自由的驕傲。驕傲到喪失了自知之明—這樣的過程看似正確,但是問題是,這個心裏的標準是否正確?我們是誰?竟可以去檢驗一位神的真假!這樣看待神的人,其實並不是真的敬畏神,不是真的把神當神的人。在他們眼裏,神不過是一個工具,一個寄托。他們可以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因為他們可以淩駕於神之上,他們是把自己當作神的人。
真的信仰卻不是這樣,真的信仰是人首先看清自己的地位,然後懷著敬畏的心去接受神的啟示,這啟示就是《聖經》。他們把神啟示的標準放在心裏,當有號稱是神的人來到的時候,他們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自己的標準去檢驗,而是按照神啟示的那個標準去檢驗。這是真正的尊重神,願意去信靠神。所以有人說,基督教是啟示的宗教,誠哉斯言!聖經說到,“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因為這樣的人能看清自己,放下自己,承認在神面前自己的有限和無力,接受神的啟示和引導,這樣的人是有福的人,也是可以進入天國的人,他們是相信基督的人—基督徒。
你曾經檢驗過你心中的標準嗎?如果耶穌基督來到你的面前,你會做出什麽判斷呢?願我們都是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