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 – 2013年4月28日

在漢語中,“會”字的本意是“聚集,聚合”,“xx會”就是“某些人的聚集”。這樣的聚會常常是民間的,非官方的,比如說“哥老會”“聞香會”“忠義會”等等,所以常讓人產生很多負面的遐想。我想當一百多年前人們開始從希臘語翻譯“一群信教的人聚在一起”這個詞的時候,實在是找不到更恰當的字眼了,所以就產生了“教會”這個詞。不過這也剛好就是“教會”這個詞最準確的含義,你不能不感慨早期那些基督教宣教士的智慧。

教會這個詞在希臘文中是 “Ecclesia”,他的本意不是指一座建築物,或者是一個組織,而是“一群被呼召出來聚在一起的人”。保羅常把基督和教會連在一起,意思就是說“教會”就是“一群相信耶穌是救主的人的集合。”

按照聖經的說法,廣義上教會包含所有那些與耶穌基督建立了個人關係的人。保羅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14)所以,任何一個接受了耶穌基督的救恩的人,都是教會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普天之下,只有一個教會。這個教會包括了自從人類產生以來,一直到人類歷史的終結所有的信徒,從空間上說,這個教會包含了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中的基督徒。所以這個教會也被稱作“普世教會”。從狹義上說,因為時間,空間,文化的限制,“人們的聚集”必然有地域性、時間性和文化性的特點,所以“獨一無二的教會”在現實中必然是要分成很多“地方教會”。比如說保羅在給加拉太人的信中寫到:“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加1:2)。今天,地方教會表現為不同的宗派和堂所,比如說浸禮派教會,路德派教會等等。信徒們是通過參加一個個的地方教會成為普世的教會的一部分的。

.既然教會是一群屬於耶穌基督的人。自然,這群人就應該有一些與眾不同的特點。

在聖經中,教會被稱為是“主耶穌的身體”(羅12:5)。如果按照這個比喻來說,每一個在教會中的人,就像是身體中的細胞一樣,都是神的一部分。這就要求教會成員,必然是一個真正的屬於神的人,他願意被神的靈所更新,也徹底的解決了自己罪的問題,同神有了全新的關係。與此同時,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身體中的細胞,那自然也是神行使他的功能的載體。所以一個基督徒也必然是一個願意讓神做主的人,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他的人生觀,世界觀都願意被神所主宰和改變,他就好像是一個神的工具活著管道,可以展示出神的榮耀和形象。

在聖經中,教會也被稱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後3:15)所以教會的成員應該在這個世界上把神的真理完全的展示出來。神的真理包括神的公義,慈愛,威嚴,也包含神對這個世界的看法,要求等等。這一切都要通過基督徒的言傳身教展現在這個世界中,這就要求每一個教會的成員要能充分的明白神啟示的真理,並能堅持這個真理。在西方文明中,常把教會稱作“社會最後的良心”,這不是沒有道理的。

在聖經中,教會也被稱為“神的家(提後3:15),每一個教會的成員就好像是家庭成員一樣,都能在教會裏得到神和彼此之間的安慰、勸勉、赦免、供應和餵養。這就要求教會的成員彼此間有一個美好而開放的關係,能夠彼此建造,共同成長。

神學家斯托德在他的書中寫到:“這些就是理想教會的標誌—愛,受苦,聖潔,純正的教義,名實相符,愛傳福音和謙卑;是基督行走于教會當中時想要看見的素質”。你覺得他的定義如何呢?當我們面對我們的救主的時候,可以稱自己是教會的一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