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信經: 我信》-牧者的話 2023年03月19日

在教會的傳統中,信徒聚會的時候,會一同誦讀《使徒信經》。這個傳統是早期教會明確自己身份、辨別同伴是不是和自己一樣是一個真信徒的方法。因爲在教會早期的時候,不像今天,教會有聖經和各樣完備的系統神學可以幫助教會檢驗每個人的信仰,教會需要一種檢測的方法或者信仰聲明。這樣的「方法」或者「聲明」必須是道理非常清晰,可以直接回應「信與不信」的問題;再一個就是要能直接針對當時信仰中很模糊或者已經存在的異端,回答「是與不是」的問題。當然,最後,也要求這個聲明要儘可能的簡單,方便背誦和傳播。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使徒信經》就產生了。

使徒信經開始於「我信」這個字。事實上,不僅僅是使徒信經,全部的信經都是用「我信(拉丁文Credo)」開始的。所以當人誦讀的時候,很清楚的知道這個宣告或者聲明是一個很個人化的選擇—「這是我所相信的」,不是「我們的」,不是在陳明一個道理或者規則。信經本身就是告訴我們自己和全部聽到的人,這是我個人的信仰,是我自己和神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是別人無法替代的,父母不能替代孩子,孩子也不能替代父母,即使再相愛的夫妻,在這個問題面前也只能自己選擇並承擔後果。

在我們華人的文化傳統中,當我們說「我信」的時候,這個思想或者動作常常是一個很「主觀」的決定。這裏的主觀的意思是「我所信的對象」以及「我所信的原因」是我心中主觀的盼望,或者我主觀的盼望所產生的結果,當然,這樣的主觀盼望就往往伴隨着功利性和人的實用主義。比如說,有人相信這位神是因爲這位神是讓人逢凶化吉的神。也有人相信這位神是因爲這位神大有能力,比其他的神都偉大,所以就相信祂。這樣的相信對神的描述沒錯。但是這樣相信的原因就缺少一個邏輯的鏈條:這位神的確可以使人逢凶化吉,也的確大有能力,但是這一切,與你何干呢?祂會不會在你需要的時候就幫你逢凶化吉,或者給你能力呢?這一點,就很少有人考慮了。這種情況之下的信其實就是一種非常明顯的主觀的信。我們自己設想或者腦補了神和我們關係中隱含的環節—我們自以爲只要我們「信」,神就必然按照我們的想法成就!這樣的想法會讓信變成一種哲學上的唯心論,最後會演變成一種義和團式的信心—只要有信心,就可以移山倒海,刀槍不入。而一旦做不到,那就是信心不夠。所以在教會中,會產生很多拼命刺激人的「行動」,用各樣的音樂,動作來讓人興奮起來。當然,基督徒用心靈來敬拜神,這是應該的,我們的信包括了主觀的對神的愛,但是這絕對不是使徒信經中所說的我信的原意。

在使徒信經中,「我信」強調的是客觀的事實。就是我所陳述的都是真實的,因爲真實,所以我相信。這樣的信和信心大不大,甚至和神的關係好不好沒有什麼關係。這就是說當我們宣讀信經的時候,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事實:有創造天地的神,有耶穌做人的救世主,有聖靈帶領神的門徒就是神的新羣體等。我們承認這些事是理智客觀的內容,這些內容的真實和我們個人強烈的情感無關。理解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對比其他宗教中一些虔誠的信徒的「信」—堅持苦修的印度教徒,捨身的佛教徒,過去強迫病人喝香灰水治病的人…他們也是有強烈的信心,但是那個信心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救恩盼望。

保羅對提摩太說「因爲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1:11-12)」這句話是對基督徒「相信」或者「我信」最好的解釋。所以讓我們把目光從自己轉移到那位客觀的神身上,因爲這纔是我們真實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