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

羅馬書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神是不是客觀存在的?這個問題真的很難回答。因為神是超自然的,非物質的,所以自然看不見,摸不著。於是也就令人懷疑他是否真的存在。但是要是說神是不存在的,按照我們現在的科學水準,還真是有很多事情無法解釋。不要說宇宙這樣的大事,就是我們腳下的地球,人類自身的身體都有很多未解之謎。 我們自己和身邊的一切,為什麽會存在?為什麽會這樣運行?人無法解釋,就說那是自然的,但是為什麽自然就會那樣呢?就無法解釋下去了。在相信神的人眼中,就非常簡單,這就是神的作為.這些奧秘正說明了神的存在。話說回來,是否認為這些是神的作為,還是同人內心深處是否願意放下自我有關。聖經啟示我們,這道理是明明白白,讓人無可推諉。的確,如果有一天我們知道了神就是存在的,那些就是神的奧秘,那麽,那些否認神存在的人,是不是很愚蠢呢?我想是的,自己不清楚就否認,那不是愚蠢嗎?那是否要因為這個愚蠢付出代價呢?我想也是的,因為錯了就要付代價,這才是一個公平的世界啊。所以想到這些,我就很感恩,因為神的恩典讓我放下自義,甘心樂意的承認神的存在。這是多麽幸福的事情啊。 禱告:主啊,你的存在是明明可知的,願你能開啟人的眼,讓他們看見你的作為。這是你的恩典,是你的慈愛。願我們永遠在你的愛裏面。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