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是什麼讓一個人成為基督徒?”我想幾乎所有的信徒都會回答:“那是因為我們有對神的信心”。其實這個回答有點讓第一次接觸到信仰的人費解。什麼叫對神的信心呢?在聖經中希伯來書解釋說“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就是說所謂對一個事情的信心,就是對一件未來的事,雖然還沒有發生,甚至也沒有看見什麼證據,但是知道自己心中相信的結果就一定會實現。而基督徒對神的信心就是一個人相信神會通過耶穌這位成為人的神,把一個人所有的罪都赦免了,幫助人達到了神的標準,使人可以成為一個同神建立了新的關係的人,按照我們基督教的“行話”來說,就是一個被神“稱義”的人。我們相信這件事情將來一定會實現。這就是基督徒對神的信心。
有人說信心是盼望的基礎。我想正是因為基督徒這樣的信心,才能在人類歷史中出現那些無比虔誠的人,他們願意為信仰忍受這個世界的勞苦、鄙視,對周圍的一切充滿了愛和憐憫,甚至願意為自己所盼望的付出生命代價。他們正是因為滿懷著盼望去思想那些未來的事,所以可以輕看眼前的一切。
這樣的人總是讓人敬佩的,但是他們也常常讓人產生疑問:這樣的信心是怎樣開始的?是什麼樣的一種動力讓他們能堅持這樣的信呢?
我想每個人信心的根源都不一樣。有人是因為對未來的盼望,有些人是因為對絕對的光明、美、善的追求,有些人是為了擺脫人生的無力,有些人是因為對超出尋常的幸福和能力的渴求等等。但是客觀的說,一個人,盼望可以沒有,光明與美可以不去追逐,如果稍微調整一下自己,人生的無常也可以坦然面。這些都不能成為我們相信的原動力。
根本的原因是我們對自己和這個世界清楚的認識—是我們對罪的恐懼。
因為我們相信人總是免不了犯罪,當然不是說殺人放火,也不僅僅是我們的謊言,嫉妒,憤怒,仇恨等心理的陰暗面,而是說我們在心裏對神的悖逆和作為人的無能— 達不到神的標準。我們也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既然自己犯了罪, 就會有審判,就要承擔後果。而這樣的後果是人靈魂永遠的痛苦和滅亡。不但如此,這個罪的問題,是人永遠都無法依靠自己的力量解決的。所以我們關心自己的未來,關心靈魂的出路,就好象一個掉在大海裏的人,無論他的游泳技術有多好,還可以掙扎多長時間,只要他足夠清醒,他知道如果沒有人來幫助,自己一定會死。大海的無情,對死亡的恐懼,自身的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