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問我,基督徒是一群什麼樣的人?基督徒日常的生活是怎麼過的?是啊,相信耶穌基督,並且願意一生一世追隨他的人,也是生活在現實當中的人啊。基督徒的生活同其他人有什麼不同呢?
過去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意思是說,有相同特點的人常常聚在一起。按照我們今天的說法,那就是有相同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的人容易在一起形成一個群體,這些相同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就是我們常說的“核心價值”。所謂“核心價值”就是這群人最關心,最渴望,也是這些人最本質的內涵。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的核心價值是什麼,也就代表了他們是什麼樣的人,追求什麼樣的生活。
我們教會的核心價值是經過全體的組長同工和一部分弟兄姐妹們,從五十項我們能想到的對我們最重要的東西中“海選”出來的。在我們教會的核心價值中,排在神,基督和教會之外,就是家庭。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是一群看重家庭的人。
有人說,家庭是社會的細胞,這真是一個很形象的比喻。家庭是一個社會的最小的結構單位,今天無論哪一派的社會學家都承認,家庭的穩定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家庭幸福是社會幸福的根基。從歷史的研究看,如果社會中每一個人的家庭生活都讓人感覺幸福美滿,即使整個社會正經歷經濟的蕭條,社會的動盪,但是人們依然會感覺和諧穩定,生活依然美好。但是如果社會中大部分的家庭生活一團糟,充滿了苦惱,煩悶,痛苦和折磨,那麼有再好的物質生活,整個社會也就充滿了動盪和不穩定。這是從十九世紀世界經濟大蕭條到今天的實踐給人們最寶貴的一條經驗。
俗話說“家和萬事興”。每一個人都渴望自己能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但是可惜的是事情卻常常不是這樣。很多人,無論年齡如何,都會經歷家庭中各樣衝突和煩惱。如果才能有一個美滿幸福的生活呢?
我們認為:家庭是神所創造的,家庭的意義超越了生物學中“傳宗接代”和社會學的“集體生活”。家庭是一個人與人心靈 間可以互相交流、生活中彼此服事的地方。換一句說,家庭是社會的縮影,是神給人展現愛的平臺。換句話說,家庭是體現愛的地方,如果家庭中沒有了愛,那就不是家庭。
我們認為讓家庭中的愛長盛不衰的唯一方法是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認識基督,並能按照神的要求那樣生活。無數的社會生活經驗告訴我們,無論一個人多有智慧,多有經驗,或者學問有多好,甚至多希望自己能做一個好人,但是從人而出的愛其實都是有條件的。即使是一家人,也會感覺“適可而止”,或者是希望“投桃報李”。所以難免出現問題。但是當一個人的生命同神的生命有了聯繫之後, 因為“神就是愛”,也只有神的愛是永久的,無條件的。認識神的人,神的能力會在他身上逐漸的展現出來,這讓他可以真心而恒久的去愛身邊的人。這就是聖經所說的“我們愛,是因為神先愛我們”。
基督徒是一群追求愛,並願意用這樣的愛去愛人的人,家庭是我們彼此相愛的起點。神正是這樣操練我們,讓我們逐步的可以同別人彼此相愛,然後用這樣的愛來改變這個世界的。
曾經有人悲觀的說,人怎樣還不是過一輩子。的確如此,曾經有統計過,一個人大約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時間生活是生活在自己的家庭中的,或者說是同自己的家人度過的。家庭的幸福決定了一個人生活的幸福。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努力一下,為自己創造一個美好的環境,讓自己的家庭生活更加快樂幸福呢?我們是一群努力靠神的力量來追求家庭幸福的人,你呢?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充滿愛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