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8-10
(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我很驚異在聖經中有這樣的記載,雖然這可能是當時發生的事實。但是想像一下,本來在一個很嚴肅的討論信仰本質的會議中,議題應該是神的是否會施給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但是使徒們竟然提出了要紀念窮人這樣的要求。這難道不應該引起我們今天基督徒的深思嗎?當然,我承認,是不是紀念窮人,從根本上說,這同人是否得救,是否有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沒有直接的聯繫。但是使徒們的舉動卻告訴我們,對神有信心的人,應該有屬於神的性情。雖然從品格道德上說,這不是一天就可以完全轉化的,但是對那些清楚可見的神的要求,卻是不應該含糊的。 雖然關心窮人這樣的事,是以色列的律法,是通常民間道德的選擇,好像同信心或者基督教神學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使徒們沒有因為這些而把這些“善事”同信仰分開,而是憑著聖靈的帶領,看見善事就去行了。所以我想,當今天我們宣稱自己是神的子民,是有聖靈同在的時候,除了真理清楚明白之外,是否應該把我們鮮活的信心指給人看呢?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給我信心,也給我把信心化為行為的能力,讓我手有行善的能力,就不推諉,這樣別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心和你的能力。 求你幫助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