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2:19-20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按照律法(行為和心靈的兩種)來說,我們都不會完全的符合,而只要違反一條律法,我們就是犯法的人,自身的性質就是從無罪的人被定義為有罪的人了,這是保羅說,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的意思。但是神是充滿憐憫的,他創造人的目的,不是讓人死,而是像他一樣的活著。他為我們預備了另外一條道路,只要我們按照那條道路走,就可以得生命。神不是故意與人作對,而是因為按照律法“修行”自己那時一條走不通的道路,那樣的結局就是人接受懲罰和完全的滅亡。 保羅說自己活著不再是自己,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就是再說,當自己完全依靠信心的時候,神讓耶穌基督擔當了我們一切的錯誤,也讓耶穌基督的能力成為我們的能力,就得一切已經過去,新的一切開始了。所以我們要認識到這樣的恩典,並願意讓基督真的成為我們的主。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的聖靈能不斷的堅固我,讓我真知道你兒子耶穌基督真是我的救主,也求你給我聖靈的能力,讓我能活出你的生命。主啊,讓我的舊我真的能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在屬靈的征戰中,我就可以靠你得勝。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2012年10月8日
加拉太書2:19-20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按照律法(行為和心靈的兩種)來說,我們都不會完全的符合,而只要違反一條律法,我們就是犯法的人,自身的性質就是從無罪的人被定義為有罪的人了,這是保羅說,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的意思。但是神是充滿憐憫的,他創造人的目的,不是讓人死,而是像他一樣的活著。他為我們預備了另外一條道路,只要我們按照那條道路走,就可以得生命。神不是故意與人作對,而是因為按照律法“修行”自己那時一條走不通的道路,那樣的結局就是人接受懲罰和完全的滅亡。 保羅說自己活著不再是自己,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就是再說,當自己完全依靠信心的時候,神讓耶穌基督擔當了我們一切的錯誤,也讓耶穌基督的能力成為我們的能力,就得一切已經過去,新的一切開始了。所以我們要認識到這樣的恩典,並願意讓基督真的成為我們的主。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的聖靈能不斷的堅固我,讓我真知道你兒子耶穌基督真是我的救主,也求你給我聖靈的能力,讓我能活出你的生命。主啊,讓我的舊我真的能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樣在屬靈的征戰中,我就可以靠你得勝。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2012年10月5日
加拉太書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人靠什麼稱義?或者說,人依靠什麼得救?其實不外乎兩條道路,兩種方法:或是自己努力,或是依靠別人(神或者規則的設定者)的幫助。行律法就是按照各樣的律法的規定,規範自己的行為,讓自己能達到得救(或者稱義)的要求。行律法不是不好,做一個行為嚴謹,聖潔的人難道不好嗎?但是如果認為依靠這樣的努力就可以達到得救的目的,也就是達到神設立的人得救的標準就錯了。因為人無論如何努力,都是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的,因為神是聖潔的神,他的標準就是完全,聖潔。誰沒有錯誤呢?誰能保證自己永遠都正確,永遠都不犯錯誤呢?所以那條路是走不通的。這就是“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稱義”。保羅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而是信耶穌基督,這信耶穌基督就是神給人新的得救之路。 禱告:天父上帝,感謝愛給我們,把你的愛子耶穌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被你稱義,求你給我信心,讓我不至動搖.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2012年10月5日
加拉太書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人靠什麼稱義?或者說,人依靠什麼得救?其實不外乎兩條道路,兩種方法:或是自己努力,或是依靠別人(神或者規則的設定者)的幫助。行律法就是按照各樣的律法的規定,規範自己的行為,讓自己能達到得救(或者稱義)的要求。行律法不是不好,做一個行為嚴謹,聖潔的人難道不好嗎?但是如果認為依靠這樣的努力就可以達到得救的目的,也就是達到神設立的人得救的標準就錯了。因為人無論如何努力,都是不可能做到盡善盡美的,因為神是聖潔的神,他的標準就是完全,聖潔。誰沒有錯誤呢?誰能保證自己永遠都正確,永遠都不犯錯誤呢?所以那條路是走不通的。這就是“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稱義”。保羅說,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而是信耶穌基督,這信耶穌基督就是神給人新的得救之路。 禱告:天父上帝,感謝愛給我們,把你的愛子耶穌賜給我們,讓我們可以被你稱義,求你給我信心,讓我不至動搖.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牧者的話 – 2012年10月7日
上週四,我和其他很多的華人弟兄姐妹們一同參加了英文堂Jennie Calder姐妹的追思禮拜。Jennie姐妹是我們教會的資深會友,早期她和她的先生曾在巴布亞新磯內亞宣教多年,後來回到紐西蘭之後,一直致力於華人福音事工。她是我們華語堂的奠基人之一,也基本算是在奧克蘭最早開始華人福音事工的西人。 在教會中,常聽別人說她很會做點心,經常召集大家到他家吃飯,又聽說她滿有愛心,帶著大家學英語,一直到癌症晚期,還聽說她幽默而有智慧,是最好的傾聽者和輔導員…總而言之,是“久聞大名,如雷貫耳”。後來,我同她開始逐漸有了接觸,大都是一些相對“官方”的、節日的彼此問候,而且這樣的問候還大都是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但是在我們有限的幾次接觸中,她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一個充滿了愛心,包容,智慧和慈愛,而且樂觀,幽默,而且陽光的老人—就像傳統中基督徒的印象。所以追思禮拜結束後,我的心情有些茫然,畢竟送別一個人,這並不是像在電腦中通訊錄裏刪除她的郵件位址那樣簡單,那是承認一個人徹底的從這個世界離開,他曾經的輝煌與遺憾從此都與這個世界無關了。有些時候,這是一件很難讓人接受的事情。 所以回家後,我一直都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有一天我們每個人都要離開這個世界,我們應該怎樣在這個世界上過完自己的一生呢?” 我看見很多人飽受金錢的誘惑,好像燃燒的蠟燭,用生命去換取財富,結果無盡的錢財反而給他帶來了無盡的煩惱;也有些人爾虞我詐,勾心鬥角,似乎生命的樂趣就是支配權力,但是當他們站在權力頂峰的時候,卻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我也看到很多人掙扎在生活的旋渦中不能自拔,被疾病纏繞,為感情所困,受生活所苦,生活似乎有不可承受之重—那是一件即難以接受又無法忍受的事情。 那麼什麼樣的生活才有意義? 我想Jennie Calder姐妹的一生應該給我們很大的啟示:她不富有,但是卻從不缺乏,總是可以像身價億萬的人那樣慷慨無私的支援別人;她沒有太高的學識,最多就做到中學的教師,但是大家都認為她充滿智慧,願意找她諮詢;她沒有什麼權勢,一生管理最多的不過是自己的家庭,但是無數人的生命卻被她所改變;她身體並不健康,去世前被癌症所折磨,但是她卻好像有無窮的力量,不斷的用發自內心的快樂感染許多人… 我想,Jennie Calder姐妹無疑是找到了生命的意義的人。我想,如果她的生命可以重來,她生命的道路可能有不同的選擇,但是她生命的本質卻不會變化,因為她是一個認識神,敬畏神的人。她把自己完全交給神,為神所用,她的一生都活在神的旨意中。當神完全掌握她生命的時候,她就好像是在迷宮中跋涉的人忽然找到了嚮導,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奔波勞碌,也不再四處碰壁,而是每一步,每一個轉折,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了新的意義和方向。 昨天早晨,我打開電腦,準備給一位朋友寫信。無意中在位址欄中敲入了一個字母,但是卻沒有想到第一個自動彈出來的電子郵箱位址顯示的名字竟然Jennie Calder。看著電腦螢幕上顯示的那個熟悉的名字,我想,或許,這是她在天堂裏用這種方式對我們說最後的再見吧。 朋友們,在送別和緬懷這位帶領我們華人走入教會,認識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的姐妹的時候,你想到了什麼?你找到你生命的意義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