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3:4-5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讀了這段經文,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信福音的人應該是在神的保守之下的,應該有一種幸福不受侵害的生活。保羅很清楚的說道,其實我們以前遭受的苦,並不是白白受的。這裡的苦應該是指因為盼望通過遵行律法而得到的平安,喜樂的生活所遭受的痛苦。可能是因為總也無法覺得自己達標的焦慮,恐懼,也可能是因為律法的責難而讓自己的產生的罪疚感。但是顯而易見的是,這樣的痛苦的生活是同相信耶穌之後,被聖靈所赦免,拯救的而得到的快樂,滿足,踏實,平安是相對的。所以保羅說,你們現在有了這樣的平安喜樂的生活,是經過自己痛苦的經驗之後選擇的。現在你們如果願意走會按照遵行律法得救的老路 ,那你們的痛苦不是白受了嗎?在今天的基督徒生活中,其實我知道,我們都很容易受到罪的控告,就是不斷的告訴自己,實際上自己並不好,自己又犯罪了,等等。這不錯,生活中我不會盡善盡美,但是我知道,我是被神拯救的人,我不靠自己做的如何好來得救。所以,最重要的是要看到神的工作和救贖,而不是人的跌倒和罪的控訴。 禱告:天父上帝,你是充滿慈愛的神,你不因為我的罪而離開了我,反而賜下你的愛子救贖我。求你的聖靈在我心中動工,當我的時候提醒我,讓我單單仰望你的工作。我知道你是創始成終的神,你會保守我直到永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