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

加拉太書 4:21-3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因為經上記著: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 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 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每次我思考得救的事情,從心裡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是憑信心蒙應許的人。我想沒有人會愚蠢到自找苦吃,非要給自己製造一些難題,然後去克服,這樣麻煩之後才能得救。不付什麼代價就可以得到的東西為什麼不要呢 ?但是從現實情況看卻不是這樣。因為願意憑信心的人,那是拋棄了人的自信和驕傲的人。就像以撒的出生一樣:亞伯拉罕和撒拉必須承認自己的無能為力,然後去仰望神的救贖。所以,以撒完全是從神而來的!這才是神的後裔。這樣的兒女才是神的兒女。所以,我想,選擇靠信心還是依靠律法,不是智慧的選擇的問題,而是一個人是否可以謙卑,是否把神當做神的問題。 禱告:天父啊,願你謙卑的靈常駐我心,這樣我可以知道我得救完全在於你。是因為你愛我,為我舍己,我才能成為你的兒女。願你帶我走過一切的誘惑和挑戰,即使經歷磨難,眼光也不離開你。這樣我才能無愧你的恩典。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