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

加拉太書5:17-21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其實常想一想那些是罪,對人沒有什麼壞處。最少我們知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輕忽很多問題,或者我們就是把它簡單的當作問題,不看做是罪。但是神卻把它當作罪。這不能不讓人深思。我們是麻醉自己呢?還是輕忽神的審判呢?罪就是罪,不管我們承認還是不承認,神會計算的。所以我們其實沒有什麼可選擇的,嚴格的要求自己就好了。做好人有那麼難嗎?我不那樣認為。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讓我對罪敏感,求你讓我恐懼你的威嚴,這樣我才可以安然見你的面。求你幫助我,可以抵禦一切的誘惑或者倦怠,因為你知道我是軟弱的。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