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6:3-5 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這樣、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不在別人了。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自欺欺人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也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因為欺騙的結果有兩個,一個是引來神的震怒,因為神按照我們的身份所要求的,我們沒有做到,這是失信於神,神有權利管教懲罰,二是自己失去了謹慎,敬畏的心,放鬆下來,不願意繼續努力了,這樣就失去了改正和進步的可能。那一種後果都是我們所無法承受的。所以神提醒我們,不要自欺,不要自己明明沒有,卻當作有。你要檢查一下自己的行為,看看你是否有可誇口的,時候有應該改正並努力的。在我的經驗中,這是一個不容易的事情,因為這要求我們不停的檢查自己,努力神的標準。但是這正是“效法基督,做主門徒”的含義。 禱告:我在天上的父啊,求你給我努力的心,讓我永不倦怠,也讓我有抵禦誘惑的靈,讓我時刻清醒,不偏離你的道。這樣我就可以成為你的好僕人,為你做更多更好的事情。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