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4:18-19 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心中有愛的人是無所畏懼的,這是聖經反復強調的真理。余心有戚戚焉!在我的經驗裏,如果真的愛一個人,我願意為他們做任何事情。即使面對巨大的挑戰和壓力,但是如果心中全都是對方,那麼一切危險和未知似乎都不重要了。如果我們心中一面有對自己愛的人的負擔,一面卻又對因為愛的責任而充滿恐懼和掙扎,那對自己當然是一種折磨。這也是聖經中所說的刑罰,因為那是一種內心深處的痛苦,無法逃避,無法排遣,而且永無休止,除非你能勇敢的面對它。當然,那種掙扎只說明一個問題:你愛的還不夠。所以神提醒我們,那是我們的愛還不完全。而人的愛都還是不完全的。想想的確如此,即使是父母對子女的愛,我們都以為那是天經地義,永不改變的,今天不也是聽說虐殺自己的孩子,出賣自己的孩子的父母嗎? 只有被神的愛所感動的人,才能在自己的心裏發出真正的愛來。換句話說,只有真正認識神的人,才能有真正的愛。 禱告:天父啊,我願意成為一個充滿愛的人,求你給我愛人的心,求你的靈充滿我,使我有你的形象。讓你的愛和恩典能充滿我,並通過我傳遞出去。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