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彼得前書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我忽然想起了俄羅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想到了他在小說中對人本性深刻的控訴。的確,不論什麼樣的人,在自己的生命裡,總是或多或少的犯過罪的。即使沒有法律上顯性的審定,道德上的缺欠和遺憾總是存在的。其實有些東西我們覺得只是遺憾和缺欠,但是可能對其他的人,就是不可饒恕的罪惡了。而這些在神的眼中,就是罪了。當我們捫心自問的時候,有些東西無法否認,只不過是程度深淺、是否大白於世界而已。 我相信有罪一定有懲罰,否則這個世界和我們的人生就都失去了最基本的意義。難道不是嗎?是非不清,弱肉強食、沒有絕對標準的生活與動物何異? 我也很同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看法,人是無法自我救贖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人思想深處的東西左右自己的行為,誰能戰勝自己的內心呢?所以外在的罪惡必然是像野草 —所以我們需要外在的救贖。神啟示我們,他愛我們,所以讓耶穌基督為我們而死,他的死償還了我們罪的缺欠,讓我們成為無罪的人。這難道不是福音,不是恩典嗎? 禱告:天父上帝,面對著你的恩典,讓我們羞愧,不但是為我曾經有過的罪惡,也是為我自己的愚昧不認識你,對你的悖逆。天父啊,你是如此的愛我,當我深陷於罪中的時候,就讓耶穌基督救贖我,父啊,我感謝你。求你的聖靈能不斷的澆灌我,讓我常有感恩的心,在生活中能仰望你,活出你的義來。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