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聖經都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 米迦勒是神所重用的天使,但決不是“耶穌的前身”。 但以理書十4-6所記載的,乃是舊約中基督的顯現,其描寫與啟示錄一13-16所記載的基督顯現一樣。在但以理書十13及20中,基督曾兩次提到米迦勒助祂爭戰,可見基督與米迦勒不是同一位。
2、耶穌就是與父神同尊同榮的完全的神。按照希臘文文法,耶和華見證人對於約翰福音1:1的翻譯,是絕對錯誤的。為了支持他們的錯謬,新世界譯本將一切記載耶穌神性的經節,都加以似是而非的錯解或註釋。例如: 將腓立比書二6譯為:“基督耶穌縱有神的形像,但並不勉強稱自己與神同等。” 約翰福音十30:“我與父原為一”,原文簡單清楚,新世界譯本無法更改,卻在旁邊加註解說:“與父為一”乃是“與父相合”的意思。
3、耶穌在世時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主耶穌自稱為人子,表示他有完全的人格。主被稱為神的兒子(約一49,十一27;太十六16),表示他有完全的神格。馬太福音一、二章和路加福音二章的記載,證明耶穌藉著聖靈被女子所生,成為一個人。約翰福音五18、十33;馬太福音廿六63、64等經節,都證明耶穌是神。
4、主耶穌身體的復活是確切的事實。主耶穌自己預言身體的復活(太十二38-40;可八31;路九22;約二19-21)。埋葬主的墳墓空了,證明祂復活。門徒們的改變,也可以證明耶穌復活。在耶穌被捕、受審、釘十字架、埋葬之時,門徒們都灰心喪膽失去了盼望,但是等到七日的第一日,主復活的事證實以後,他們完全改變了。 初期教會的見證,同樣可以證明耶穌復活。當時使徒們見證的中心,乃是一位死而復活的主(徒二32,三15,四10)。事實上,初期教會,乃是因著確信主耶穌已復活的事實而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