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馬太福音16:21-24

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我們常說“背起十字架”、“走十字架道路”、“捨己”,這其中的涵義是什麼呢?這值得我們好好思想。我們都知道十字架是殘酷的刑具,所以很多人以為“背十字架、捨己”就是受苦,就是苦待自己,就是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分給他人。當然,背十字架在一定程度上的確含有這些方面的意思,但是,若我們只是有這樣的認識,那就很片面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說過:“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就是說,你受了再怎麼嚴重的苦,你把自己的東西分給他人的再多,你也不一定因此受益,不一定因此蒙神的喜悅。

那麼,主耶穌要求門徒舍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是什麼意思呢?其實答案就在今天的經文裡面。當主耶穌在21節講到自己要在十字架上受苦、被殺的時候,22節彼得說:“主啊,萬不可如此!”彼得還以為他阻止自己的主受苦、受死是好心、是愛主、是一件大好事,豈不知,他這樣想、這樣說的時候,他已經自己做“主”了,他的“主”已經成為了他的“僕”。也就是說,彼得是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事為人,而不是按照主的意思。因此主耶穌馬上指出了彼得的問題,那就是“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在說過這句話後,主耶穌緊接著對門徒說:跟從他的人,應該捨己、背十字架。

所以說,背十字架、走十字架道路、舍己的意思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把自己的意思放到一邊,遵從神的意思。因此,十字架的道路,就是順服神旨意的道路。若我們心裏面真願意讓神據首位、掌王權,凡事尋求神的旨意,並且順服神的命令去生活,就必蒙神的喜悅。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夠一生跟隨耶穌基督,順服神的旨意,走十字架的道路,成為一個神所喜悅的人,過一個有意義的基督徒人生,直到見主的面。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