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11:26
找著了,就帶他到安提阿去。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
這節經文說“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的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基督徒這個稱呼。如今,信耶穌的人都被稱為基督徒,這個稱呼既常用又普通,沒有人會去留意到它。但是,“基督徒”這個詞在聖經中其實只出現過三次,兩次在使徒行傳中,一次在彼得前書。就是說,在初期教會,“基督徒”並不常用。
今天,當我們自稱或被他人稱為基督徒的時候,我們有沒有想想其含義呢?我們的身份,我們的所思所行,與這個稱號相符嗎?
就像今天的經文所說,基督徒本來叫門徒,基督的門徒,是跟隨、效法耶穌基督的人。怎麼效法、跟隨呢?主耶穌在福音書中有清楚的教導。在馬太福音16:24-25,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在19:29耶穌又對門徒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在這些經文裡面,主耶穌的意思是不是說:我們都要象修道士那樣,放棄所有財產,不結婚,不要家庭,天天苦待自己,才能跟隨他做基督徒呢?如果真是這樣,我想沒有幾個人能跟隨耶穌、配得基督徒這個稱號。
其實,有沒有自己的房產,富有還是貧窮,吃苦還是舒適,結婚不結婚,不是問題的實質。仔細想一想,耶穌要我們捨棄的,無論房屋、兒女、工作,還是我們的才能、生命,真是我們自己所擁有的嗎?基督徒應當很清楚,那些都是屬於神的,是神的恩賜。因此,神真正要我們捨棄的,根本不是我們的財產、我們的親人、我們的生命。那些本來就是神的東西,根本輪不到我們去捨棄。
那耶穌要我們捨棄的是什麼呢?我們有什麼可以舍的呢?什麽東西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呢?實際上,如果我們認識神、我們認識我們自己的真相,我們必須承認,真正屬於我們的,只有罪,也就是就是我們的自私、貪婪、驕傲、以自我為中心,等等。
罪,實在是很頑固的,要遠離罪是很難的。耶穌要我們捨己跟隨他,要我們放下那些本來就不屬於我們的東西,就是要訓練、幫助我們遠離罪。神要我們捨棄,不是要收回他的祝福,乃是借著讓我們交出原本就屬於神的東西,來訓練我們離棄那真正屬於我們的—-罪。捨己,就是否定自我。捨己就是謙卑自己。捨己就是離棄自己的私欲。基督徒全部的生活就是一個捨己的操練。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求聖靈賜我們能力,讓我們靠主謙卑順服,凡事以基督的心為心,遠離自我為中心,接受主的呼召,捨己跟隨主,好得到那真正蒙福的生命。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