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撒母耳記上13:11-12

撒母耳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說: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裡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

在撒母耳記上10-13章,撒母耳吩咐掃羅:下到吉甲,等候七日,等撒母耳來獻祭。掃羅下到了吉甲,但是卻等不及撒母耳來,自行獻了祭,遭到撒母耳的責備。

有人說,這是因為掃羅不是祭司,不應該自己獻祭。其實,這不是重點。問題的關鍵是:掃羅沒有聽神的吩咐。他不聽話,不順服,所以神不喜歡他。這就像亞當、夏娃犯罪一樣,重點不是吃沒吃那個果子,而是他們沒有聽從神的話。

一個不順服的人,有什麽特點呢?今天的這兩節經文,說的就是不順服的人的顯著特點—-推卸自己的責任。

當撒母耳問:“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回答:“因為我看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掃羅的意思是:“我勉強獻祭是不對,可你怎麼能怪我呢?那是百姓的錯,我再不獻祭,百姓就跑光了;也是你撒母耳的錯,你幹嘛不趕緊來啊,你早不來、晚不來,我一獻好祭,你就來了。所以,應該是我怪你,根本不是我掃羅的錯。”

推卸責任,這是所有不肯認罪悔改的人共同的特點。都是別人的錯,環境的錯,甚至是神的錯。從人類的第一次犯罪開始就是這樣。亞當把責任推給神和夏娃,夏娃把責任推給蛇。

神其實非常體諒人的軟弱,祂知道人不可能不犯錯,因此,可以說犯錯是正常的。但是,神不能容忍的是人死不認錯。一個肯認罪悔改的人,就是一個順服神、信靠神的人,這樣的人蒙神的悅納和祝福。

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揀選我們,讓我們能夠敬拜祢,服事祢,讓我們在祢美好的國度裏有份。懇求祢幫助我們,活出以祢為中心的生活,在這扭曲悖逆的時代,能不斷認罪悔改,能堅守祢的話語。主啊,求祢加添我們的心誌,加添我們的力量,使我們成為一個順服祢、蒙祢所喜悅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