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

加拉太書2:2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耶穌基督為什麼要上十字架?人為什麼可以被神赦免?這是我們基督徒每天都要思考的問題。神啟示我們,人是不可能用自己的努力來拯救自己的,因為人無論有多努力,也無法根除自己本性中那種悖逆神,遠離神的欲望。神的恩典就是不需要做什麼,只要有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就可以被神接納、赦免、被神稱為是一個義人。神的恩典是對於人的,但是他的公義必須被滿足,所以,他十字架上的犧牲就成為必須。所以,人的稱義是在神的恩典和基督的犧牲的基礎上的。並不是人做了什麼,這當然包括是否守了律法。

如果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希望自己能通過守律法得救,那是藐視神的恩典,是不相信神為人預備的救恩之路,從本質上說,那恰恰是人的驕傲和自義,而這正是罪的表現。對於這些人來說,耶穌的犧牲與他們無份,對他們而言,基督就是白白的死了,因為沒有任何救贖的功效臨到他們身上。

禱告:天父上帝,求祢的靈帶領我們,讓我們可以謙卑在祢的面前,看到祢的愛和犧牲。祢為我們的罪而死,所以成為我們的救贖。如果我們不相信祢的救贖,這就是人的罪了。天父啊,求祢的靈打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到祢的心意,也願意折服在祢的面前,成為一個被祢稱為義的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