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基督教國家

這個詞是從Post-Christianity Nations 翻譯而來的,泛指以前大部分國民都信奉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或以基督教為國教,或以基督教理念治國的國家,然而,今天這些國家都已遠離基督教的教導,基督教在社會文化和倫理法律中影響越來越小的國家。這些大部分都是西方國家。
今天很多這樣的國家裡,有很多人濫用民主、自由、人權的概念,強調極端的自我權益;嚴重的則興起一股反神論,不相信任何宗教,有人稱之為「以自我為神」;更有甚者,指基督教為霸權主義,不夠寬容,強烈反對基督教。他們所強調的宗教自由,多是重視容忍,更嚴重的就演變為排斥或攻擊基督徒。但是有意思的是這並不是說人們對宗教沒有興趣,因為印度教、回教和新紀元的影響頗為廣泛。
以美國為例,在最新調查中顯示,現在還認為美國是基督教國家的被訪者只占被調查人數的62%,比布希任總統(2008年)時的69%還要低。68%的被訪公眾認為宗教正在失去對美國社會的影響,而僅19%稱在增加。那些認為宗教能夠回答今日全部或大部分社會問題的被訪者已降至48%的歷史低位,布希在任時的比例為43%,而克林頓時代比例從未低於58%。至於歐洲國家情況更是明顯,基督教只是一種過時的文化和傳統而已。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這樣的國家也需要福音。故而很多的教會把這樣的國家和地區也列為宣教地區,這就是非常特殊的後基督教國家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