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

哥林多前書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 你有沒有碰到這樣的朋友,他們覺得教會很好,卻不願意成為基督徒。因為他們聽說基督徒這不能做、那不能做,不能抽煙,不能喝酒,更不能去賭博,做基督徒很不自由啊。

​ 的確,有些人把基督徒的信仰,當成是守律法規條。其實,這是天大的誤會。殊不知,守規條,恰恰是耶穌基督所反對的律法主義。法例賽人就因此遭到耶穌的嚴厲譴責。

​ 在今天這節短短的經文裏,“凡事都可行”出項了兩次,保羅要借此強調:基督信仰,絕對不是律法規條,而是要讓人得自由。

​ 但是,我們卻不要曲解自由。自由,絕對不是由著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很多人說新西蘭是個自由國家。在新西蘭,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嗎?如果時速200公裏在公路上開車,可以嗎?那是不想活了,不是自由。

​ 有的年輕人以為不受父母、學校、社會的限制,就是自由。追求這種自由的結果,就是放縱自己,自由變成了酗酒、吸毒、淫亂的代名詞。

​ 這種所謂自由,實際是被罪捆綁,不僅心靈失去自由,甚至還可能被關到監獄,連身體也失去了自由。

​ 以人的罪性,如果任憑自己,想幹的事,多數是自私、罪惡的。在聖經出埃及記中,“任憑”這個詞多次出現,每次說到“任憑”的時候,都是人犯罪,沒有一次任憑的結果是做好事。有人說,有錢就是“任性”,任什麼性?任憑罪性。

​ 因此,保羅所說的“凡事都可行”,不是隨心所欲,它的前提是“有益處”、“造就人”。基督徒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不犯罪的自由。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贊美祢!因為主耶穌的救贖,我們得自由、得新生命。懇求聖靈幫助我們,學習主的樣式,成為主所喜悅的人,能夠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