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什麽?》-牧者的話 2024年01月21日

在西方哲學中有三個基本的問題「我是誰?」「我從哪裏來?」「我要到哪裏去?」,對著三個問題的演繹和回答基本上就形成了人類哲學的主要部分。作為基督徒,我們其實也可以從這三個問題來思考我們的信仰生活。在聖經中,神給人很多的比喻,幫助我們明白自己的身份。

關於身體的意象大家都不陌生。聖經中寫到「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2-13)在神給的意象中,教會—基督徒的群體就像是一個身體。每一個人都是這個身體的一部分。

既然我們是一個「身子」,那麽當然,這個身體就必然是「獨特而排外」的。這個群體有清晰地身份界限,滿足了這個標準就是同伴,否則就不是。這給我們一個清晰地提醒,基督教信仰不是普救論,無論一個人的情況如何—不論他是偉大智慧或者為人類做出極大的貢獻的人,還是歷盡艱苦,極度需要被同情,被關愛,如果他不符合那個標準,他就不是這個身體中的人。相反,如果他符合了這個標準,那麽無論他的身份,地位,文化,種族,生活狀態如何的不同,他就是我們的一部分。有些人對這一點不太能接受,總覺得恩典的神怎麽會讓有些人,特別是有些「好人」「聖人」下地獄,不屬於他?同樣的還有人會想,教會和神不是應該充滿愛嗎?那不是應該接納任何人嗎?身體的觀念告訴我們,其實不是這樣的。神愛世人,也的確是用恩典和憐憫對待每一個人,但是這並不是說祂是「沒有原則的溺愛」,祂是有錯必罰,有罪必然要經歷審判和懲罰的公義的神。神的恩典和公義是並行的,神既不會因為恩典而失去公義,也不會因為公義而喪失恩典。至於好人和壞人,聖人還是偉人,這是在我們人類的文化中的界定標準,那並不是神的標準。同樣,教會的確是用愛面對每一個人,但是這並不是說,每一個來到教會的人都是教會的一部分。對於那些下定決定拒絕神的人,雖然教會也依然是愛與接納,但是屬於神的和不屬於神的這個界限確是存在而分明的。因為神是聖潔的神,「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利20:20)」

那麽這個標準是什麽呢?在神的啟示中,這個標準就是聖靈的揀選和更新「從一位聖靈受洗…飲於一位聖靈」。有些人在信仰的追尋之旅中會糾結自己的掌握了多少聖經真理和神學知識,覺得自己很不足—不足以致於不能「信」神。覺得自己對神的認識不足,這是一件好事,「知恥而後勇」,只有知道自己不足才能努力學習。但是,是不是屬於神只有一個標準,那就是願意降服在神面前,稱呼他是主,是神,願意讓他來掌管自己的生命。這就是「從一位聖靈受洗,飲於一位聖靈」的意思。

所以,我們教會,基督徒,首先我們是屬於神的人,我們是被神從這個世界分別出來的一群特別的人,是被揀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