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是基督徒的聚集。這個聚集中的每一個人彼此之間的關系是緊密相連,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這些人聚在一起被稱為教會,並不是為了聚集而聚集,我們聚在是有非常清晰和具體的目的。從大的層面來說,神興起一群屬於祂的子民,是為了榮耀祂,完成祂重新塑造這個世界的目的,從小的層面說,就是具體到每一個地方教會,神給於這群人不同的使命,可能是傳福音,可能是做好社會服務,可能是研究聖經真理,也可能是矚目在某一個社會問題上(比如說早期英國推動販黑奴違法的運動)…從這個角度來說,教會不是一群偶然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毫無目的的自發地活動,而是更像一群被組織起來的人,有目的的在世界上執行任務,完成使命。
這樣說來,教會這個群體中就必然會有職務和責任的分工。保羅說「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 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林前12:28-30)」在以弗所書中他進一步說到「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以弗所書4:11-13,16)」在保羅的論述中,首先教會的成員每個人都應該參與到彼此事奉中來,就是要積極的實踐信仰,這樣才能「長大成人,建立自己」。第二就是這樣的參與中,神給的恩賜和責任一定是不同的,保羅說到有人是使徒,有人是先知,有人是幫助人的,有人是治理事的。他就是要我們明白,在教會的事奉中,從本質上說,每一種事奉都是屬神的,沒有高低貴賤的分別。不管是光鮮亮地站在臺上帶領的,如敬拜贊美隊的成員,真理教導的如牧師、教師,還是在後臺默默無聞的輔助類的如同指揮交通,場地設置,編輯周報,負責直播音控這些弟兄姐妹都是一樣重要的。就像一個身體中的不同部位,缺一不可。但是這樣的平等又不等於「完全民主」,因為宣講真理的時候,就是使徒和先知負責,而到教會管理的時候,必須是治理事的「說了算」。從這一點看,好像從技術和專業上說,又有「權柄的高低」之分了。
保羅強調我們要「各盡其職」,有提醒我們「豈都是…嗎?」就是我們要充分的明白自己在這個群體中的意義。我們必須參與到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後開始努力的操練。這是對我們和群體都有益的事情。我們不能逃避責任。在教會中不能做「遊客」或者「看客」。其次我們要清楚服事的含義,知道我們是做給神看的,不是做給人看的。所以我們要忠於自己職分,不要被人世的驕傲和虛榮所誘導。培養我們順服、努力破碎自己的老我,竭盡全力向著標桿直跑的品格。如果我們每一個教會中的人都可以活出這樣的樣式,那麽這就是神所喜悅的我們給世界的見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