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

馬可福音12:28-34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得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阿,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得多。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

什麼叫認識神?什麼叫敬拜神?神最喜悅人做什麼?這是每一個對信仰認真的人都會思考的問題。以色列人是被神親自揀選的民族,他們親眼見過神的能力,恩典,也遭受過神的懲罰,所以他們特別關注這些問題。對於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來說,神的威嚴是不可侵犯的,神的律法是神所頒佈的人必須遵守的規條,是人對神敬畏的表現,所以遵守了這些律法,就等於敬畏神、認識神了。但是他們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神設立律法的本意是讓人通過律法來認識自己的不足和神的恩典,律法的目的是讓人更愛神,這不但包含外在行為的遵守,更關鍵的是內心深處的敬畏和順服。內在的是精神性的,是涉及到人的心的問題。

對於早期的以色列人來說,這兩者並沒有區別,他們內心敬畏神,也按照自己的能力盡力去遵守律法。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內在的東西因為不好衡量也不好檢驗所以逐漸地在他們的信仰中逐漸的被忽視了。而外內的一切容易讓人看見,也容易讓自己以為自己滿足了神的要求,所以當時以色列人逐漸把對神的信仰簡化為一種遵守外在的法規條文的僵化的行為。這和神的要求是絕對不同的。耶穌基督對法利賽人,撒都該人的怒斥和惋惜也是源於此。他既氣憤於他們表面上對神的敬畏,又哀痛於他們因為這樣就失去了神的真的恩典。所以當有人正確的說出信仰的本質的時候,耶穌基督就稱讚他。

對於今天的我們來說,我們也應該有這樣的警惕,我們不要放鬆自己內心的要求。因為神看我們的內心。外在的行為必須是發自內心的,對神的敬畏也應該是發自內心的,這才是真正的認識神,敬畏神。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給我們智慧的心,讓我們可以看見祢的恩典和能力,讓我們順服在祢的面前,認識祢,成為一個被祢喜悅的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