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2:10-13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奸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奸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在稱義和律法這兩件事上,一直都讓我很掙紮。 我當然希望自己是一個被神稱義的人。因為神的啟示,我也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個被神所稱義的人。但是自己心中總會有一點掙紮,那是因為自己還會犯罪。這樣的犯罪和稱義的身份還會有聯系嗎?按照雅各的說法,犯了一條律法,就是犯了全部。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說,只要有一條的行為上的犯罪,就是一個罪人,同犯了全部的律法是沒有區別的。這是多麽令人不願意接納的事實啊。但是感謝神,靠著耶穌基督,我可以被神稱為義了,因為他做了我的贖價。我想雅各提到律法和稱義的目的並不是威脅我們,而是告訴我們一個事實,一個被神拯救,稱義的人,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如果我們持續的犯罪,還是要接受未來神的審判的。所以我想能知道恐懼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總比麻木不知的將來接受懲罰要好。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給我一個謹慎警醒的心,讓我對那些讓你不喜悅的事更敏感,這樣我就可以在受到罪的誘惑的時候,可以有能力去面對。也願你的聖靈常與我同在,讓我有抵禦誘惑的能力。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