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6:1-2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他既向我側耳、我一生要求告他。 神的公義是他信實的保證,他說過不會離棄他的兒女,就不會離棄。詩人的經驗是困難無助的時候,只要去懇求他,他就垂聽。所以神是否垂聽的關鍵是我們是否“懇求”!懇求的前提是我們真的把他當作主,當作神,以至於我們有了任何事,都願意先來到他的面前懇求他的指引。懇求要花時間,這是要求我們願意與神同行,願意花時間與他同在。我想願意與神同在的人也一定是一個願意花時間學習神的話語的人。這樣的人,神怎麼會不垂聽呢?而神的垂聽又從另一方面給我們信心,我們就更加願意向他祈求了。這就是一個良性循環了,基督徒的生活就應該是這樣,不是嗎? 詩人的告白讓我想到另外的問題,就是要善於數算神的恩典,有感恩的心,在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曾有神的恩典,但是問題是我們是否會記得,是否會發現那些人,那些事是神對我們生命的參與?我們不能忘記神的恩典,只看到自己眼前的苦難,但是卻忘記了神剛剛的作為。以至於讓自己的信心動搖。 禱告:天父上帝,感謝你與我同在,讓我安然度過一切。求你的靈繼續保護我,讓我有讚美你的能力。讓我有一生一世求告你的能力。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