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 我們都知道,詩篇充滿對神的感恩和讚美,多數詩篇是人向神的禱告。可是,長達150首詩篇的第一篇第一節,卻說到罪。詩篇1:1 用短而有力的平行句,突顯神對罪的厭惡和否定。光明和黑暗的爭戰,從此貫穿於150首詩篇的每一個音節。可見遠離罪和認罪悔改有多麼重要。 罪是我們經常談到的一個詞。我們需要救恩就是因為人犯了罪,人自己沒有辦法贖罪,而神愛世人,於是差遣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 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來為人類贖罪。當人信耶穌基督為救主,認罪悔改,就白白獲得了赦罪的恩典,成為神的兒女,有永生的盼望。 罪的原義是不中靶心。意思就是我們所行的不能達到神的標準,我們的行為就像一枝箭射出去,卻偏離了神要求我們所當中的靶心。當我們不信靠真神時, 就是在犯罪;當我們嫉妒恨人時,就是在犯罪;當我們不聽從神的話語、偏行己路時,就是在犯罪。 詩篇1:1 一連用了三次“不”,這表明我們拒絕罪惡的態度必須是堅決的、經常的。多數人都會對某些罪說一兩次“不”,但卻不是堅決、隨時說“不”。很多人犯罪,就是因為在罪惡面前遲疑不決,而越陷越深,一步步地墮落下去。先聽一聽,看一看,然後站一站,最後坐一坐,走上歧途。 最近紐西蘭破獲的兩起殺人案,都是華人,而且都是丈夫或前夫殺太太。我相信曾幾何時,他們應該也有過海誓山盟,說過我愛你,你愛我。為什麽會從愛變成恨,甚至恨到要殺人呢?其實,我們不要以為,犯罪都是別人的事,都是關在監獄的犯人幹的,我們怎麽會幹呢,最多是有賊心,沒有賊膽。可是,人的罪性決定了,人是軟弱靠不住地,若不是靠神,不是神的恩典,在我們的罪性與罪行之間,其實距離並不大,只是聽一聽,然後站一站,最後坐一坐、做一做的區別。那怎麼辦呢? 我們必須依靠神,才能做到遠離罪,得神祝福,這是詩篇1:2告訴我們的:“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我們明天來分享詩篇1:2。 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感謝你賜下寶貴的話語向我們啟示你自己。你的话语是如此奇妙,看似简单,却无比深奥,因为祂不是普通的语言、文字,祂是生命,祂又真又活,祂能改变人心,让人得生命。祈求聖靈幫助我們這些軟弱的人,讓我們靠主得剛強,靠主遠離罪。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