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約翰福音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一個人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不相信神,也可以找到很多理由不相信神的啟示。比如說,誰能證明有地獄天堂的存在?如果神是充滿愛心的,他怎麼會允許有人下地獄?為什麼一定要信耶穌呢?做個好人還不夠嗎?所有相信的人都得救,不管他以前如何,這公平嗎? … 其實,人對神的事情,永遠,都會有一些都是不可能弄清楚的,因為人都是有限的,看看我們身邊的科學知識,有誰能把人世間所有的知識都學懂學通呢?希望弄清楚所有的事,不是信仰中不允許,而是現實中不可能。所以如果有人一定要堅持把所有的問題都弄清之後在去選擇是否相信,那就是驕傲到了把人和神同等的地步。那不是一個想認識神的人的應有的態度。如果一個人想真的認識這位神,除了謙卑的接受神的啟示,沒有別的道路。神啟示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永生,不信的人進入地獄,這有什麼難理解的嗎?不夠清楚嗎?至於是不是合理,應不應該,那不是我們人應該思考的問題。因為制定規則的不是我們而是神。一個人信不信這個法則都不重要,因為有一天我們都會按照這個法則接受審判。

禱告:天父上帝,我感謝你,因為你讓我開了眼,可以看見你的能力,你的存在,讓我可以選擇相信你,跟隨你。求你的聖靈帶領我,讓我不受自我驕傲的誘惑,可以完全的相信你,跟隨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