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11 耶和華阿、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離你的命令。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每次都這段經文,都有點感慨。因為從個人的角度來看,這涉及了信仰中的順服,從大的方面來看,這涉及了人生活絕對標準的問題。對於一個信徒來說,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神給人的命令和啟示,你信不信,要不要遵守?這就是順服的問題。“你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我想神的要求清楚明白,恐怕很難有人說不清楚。但是問題是我們不順服,總是給自己找理由,就像“那是舊約的要求,神是慈愛的,不靠行為也得救,所以我們不需要行為”等等。但是這就是不順服。至於說到絕對的標準,很多人疑惑,“為什麼要學神的話呢?只有他的話是絕對真理嗎?什麼是好的行為,只有神要求的才是好行為嗎?”等等。神和人之間的距離是如此之大,他是絕對的神,超越的神,不會因為我們是否承認他,是否願意順服他就改變自己,他該審判就審判,要懲罰就懲罰。所以我們唯一討他喜悅的方法就是按照他的話去做。所以,我會堅持“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禱告:天父啊,你是智慧的源泉,你也是審判的標準,求你讓我清楚這一點。求你讓我熟悉你的話,明白你的律例典章,這樣我就能遵守你的道,不致偏移。也就不會得罪你而不自知。求你因我的信心而憐憫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