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18:1-2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神要求事奉他的人不要置辦屬於世界的產業。神不是苛刻,而是另有安排。規定這些人既然他們與神同工,所以他們也與神一起享受人奉獻給神的祭品—耶和華神規定“火祭和一切所捐的”要歸給他們作為他們所吃用的。這是一種恩典,也是一種榮耀,這其中的意義頗為深遠。這不但很現實的解決了祭司利未人和利未人生存的問題,更是提醒他們事奉神就應該心無旁騖,盡自己的本分,而其他的事情神自有安排—“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
神這樣的規定除了是對利未人的恩典之外,也是對其餘的以色列人的考驗和要求,他們必須能關愛他們的弟兄,盡自己的責任,看顧弟兄和向神獻祭是聯繫在一切的。在尼希米記中我們看到,當以色列人不盡自己的責任,不履行奉獻的義務,以至於利未人不得不去自己謀生,是全體的以色列人和利未人一起被責罰。
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之下,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今天都是在神面前的祭司,我們都是事奉神的人,雖然可能職務不同,責任不同,但是在神面前的地位是一樣的。神並沒有讓我們不事生產,而是要我們明白並堅持利未人的本質:我們是屬於神的人,要全心全意的事奉神。神會向當年看顧利未人一樣看顧我們每一個願意憑信心跟隨他的人。這是神的要求,也是我們應有的信心。
禱告:天父上帝,我們每一個被祢揀選的人,都應該是事奉祢的人,願祢給我們勇氣,也給我們力量,更重要的是給我們信心,讓我們可以依靠祢,全身心的事奉祢。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