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從歷史背景上看,猶太教給了基督教很深的影響,可以說說這兩者的關係嗎? 答:基督教和猶太教的關係非常的密切,甚至可以說是一脈相傳的。比如說猶太教主要的經典《塔納赫》,就是基督教《聖經》中的舊約部分。猶太教屬於一神教,他們相信耶和華神是創天造地萬物的神。他們尊崇這位唯一的、超越一切的上帝。 他們認為一切信仰的真理都濃縮在這句經文中:”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他們也相信神有救贖人的計畫,也在等待神所賜的救贖者“彌賽亞”。從這些角度上說,基督教和猶太教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在確定彌賽亞是誰的時候,就出現了分歧。基督教認為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為人預備的彌賽亞,他已經來到這個世界上,完成了救贖。這個救贖不是物質的、政治性的,而是靈魂的、永恆的生命性的。所以,基督教把原來的猶太教的全部經典,就是《塔納赫》稱為舊約,就是神和人關於救贖的第一個約,而把耶穌基督來到之後,他更新了的神救贖的計畫,他的啟示稱為《新約》。但是這個觀點猶太教徒是不承認的。他們認為耶穌這樣的宣告是對神的褻瀆,因為神不會成為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所以他們還在等待彌賽亞的到來。從這樣的分歧還可以看出,猶太教徒反對基督徒認為的神是父,子,靈三位一體的神觀,他們只認為神只有一個,只是創造的父。 猶太教認為成為神的選民,被神拯救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遵守他的律法,這其中包含了塔納赫中的律法和口傳的律法及解釋的《塔木德》,而基督教認為人應該有真是無偽的對神的信心,也就是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相信神的安排和拯救。然後再神的帶領下,遵守律法。可以說,信心在前,守律法是後,是外在的表現和結果。 但是不管這些神學的分歧有多大,基督教是傳承於猶太教,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可以說,在基督徒的觀點中,基督教和猶太教是相信的同一位神,基督徒是和神立約的新以色列人。所以,在基督教的早期,羅馬政府也的確是一直把基督教當作猶太教的一個支派來對待的。
耶穌基督出生時的歷史環境是怎樣的?
問:您前面提到耶穌基督出生時是羅馬時期,可以介紹一下當時的歷史環境嗎? 答:耶穌基督生活在羅馬帝國統治的中東地區。那個時期被歷史學家稱為前羅馬帝國時期,也被稱為羅馬帝國的“黃金時代”。當時整個羅馬帝國正處於上升時期,經濟發展迅速,各個中心城市不斷的被建立,當時整個羅馬帝國形成了健康而分明的經濟鏈,人們生活普遍富足而快樂。當時的羅馬帝國政治清明,凝聚力越來越強,國內相對和平,對各個被征服民族也比較寬容,當時的整個羅馬帝國的人,包括各個殖民地的其他民族,都以成為羅馬帝國的公民而自豪。當時的以色列民族雖然是被征服的少數民族,但是也充分的享受了羅馬帝國大發展的紅利。當時的猶太地的以色列人的普遍生活還是充滿自由和富足的。 羅馬帝國的文化深受希臘文明的影響,希臘文化的主要特色是崇尚自由、民主與獨立的精神,其文學、藝術亦十分發達。希臘文明哲學發達,產生了禁慾的斯多亞主義和享樂的伊匹鳩魯派﹔同時還有智慧主義,新柏拉圖主義,犬儒主義,懷疑主義等各個哲學門派。當時猶太人深受希臘文化的影響,他們主要使用希臘語,新約聖經也是希臘語寫成的。 從西元前五百多年開始,以色列人先後經歷了波斯,馬其頓王國的統治,他們曾經被當作奴隸被擄、回歸,耶路撒冷也曾經被摧毀、重建。但是這些都沒有改變他們的社會結構。在被擄和回歸的過程中,因為當時回歸的主要是以色列12個支派中的猶大支派,後來又發展出以遵守律法為主的猶太宗教,所以他們也被稱呼為“猶太人”,這也是今天猶太民族這個名稱的來源。 以色列人一直都是以舊約律法為準則的宗教權柄來維持的社會體系。大祭司和負責解釋律法的文士階層有著無與倫比的影響力。從歷史上看,他們即是宗教領袖,也是政治領袖。因為這種特殊的民族特點,使以色列人和統治者之間產生了很多的矛盾。比較著名的就是在主後167-63年,由於羅馬分派的管理猶太人的敘利亞官員不尊重以色列人的信仰傳統,造成了當時在大祭司帶領下的猶太民族的暴動。他們強調要敬拜上帝,遵守律法,不願意聽從國王的命令,而是希望建立傳統的宗教治國的獨立國度。在歷史上,這被稱為馬加比革命和哈斯摩年王朝。後來,隨著羅馬帝國的興起,哈斯摩年王朝被羅馬帝國兼併。 羅馬帝國統治以色列之後,羅馬政府給予猶太民族部分的自製權,當時的以色列人是被羅馬官員和當時的猶太祭司,文士(負責專門抄寫、研究舊約律法學者和官員),法利賽人(堅持基要猶太主義思想的律法師)和撒都該人(原祭司階層,但是更傾向於羅馬帝國)共同管理的。可以這樣說,當時以色列人的行政權力是歸羅馬帝國委派的官員,但是宗教生活和日常的管理是歸以色列的傳統的祭司和官員階層的。雖然如此,猶太人不滿羅馬的幹預與統治的思想一直存在,陸續有叛亂建立宗教王國的舉動出現,這樣一直到了西元70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羅馬將軍摧毀,猶太王國正式消亡。耶穌基督正是生活在這段相對富足,平安,但是又是危機四伏的年代。
耶穌基督的生平是怎樣的?
問:請介紹一下耶穌基督的生平好嗎? 答:在歷史資料中對耶穌基督的記載不多,這和當時社會中教育普及情況以及整體人類的文明程度有很大的關係。在當時的世界中,只有極少數和政治有關的事請或者人物被記載、流傳了下來。在流傳下來的歷史資料中,的確有些關於耶穌基督的記載,但是都算是隻言片語,不能夠畫出這個人整個的輪廓。今天人們瞭解這位耶穌,主要是通過聖經中四本“福音書”的記載。 耶穌基督出生在西元元年。事實上,西元元年的設立正是為了紀念耶穌基督的誕生。但是實際上按照歷史學家的推斷,這個日子並不準確。耶穌基督應該是出生在西元前3年左右。 耶穌基督的父母生活在在一個非常小的城鎮,或者說村莊,叫做拿撒勒。拿撒勒屬於加利利地區,在今天以色列國的北部,離被稱為加利利海的內陸湖不遠。耶穌基督的父親約瑟是一名木匠,母親叫瑪利亞,他們應該是非常普通的以色列人。約瑟和耶穌都屬於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中的猶大支派,算是大衛王的後裔。這一點對猶太人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按照舊約的預言,神所賜的彌賽亞就將出現在這個支派中,是大衛的子孫。 耶穌即將出生的時候,剛好遇上羅馬皇帝奧古斯都下令普查全國人口。約瑟帶著臨產的馬利亞到另外一個小城叫伯利恒申報戶口。他們到了伯利恒的時候,城中客店已經住滿了,他們只好在一間馬廄裡過夜。這天夜裡馬利亞生下了嬰孩,她將嬰孩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 按照猶太人舊約的預言,神賜給人類的救主、以色列人的王將要出生在伯利恒。當耶穌出生的時候,有東方的博士按照這個預言來尋找“已經來臨的王”。這引起來當時統治以色列的羅馬官員大希律王,就是當時“猶太人的王”的不滿,他下令要把當時伯利恒城範圍內的2歲以內的男嬰都殺死。當東方的博士見過初生的耶穌之後,因為天使的警告,約瑟就帶著耶穌和瑪利亞逃到埃及,直到大希律死了之後,他們才重新回到拿撒勒生活。所以耶穌基督按照當時的傳統,也被稱為是“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的童年和青年時期記載基本為零,我們今天只是知道他非常喜愛舊約的律法,經常在當時的猶太會堂中和祭司和文士們學習。後來,耶穌基督按照當時的習慣,繼承了他父親的工作,也成為了一名木匠在加利利地區生活,這樣一直到大約他30歲的時候。因為按照猶太人舊約律法的規定,祭司到三十歲才開始工作。 耶穌基督從30歲開始在加利利地區傳道。主要是向聽眾講解聖經(舊約),介紹天國的道理,呼籲人們悔改。按照聖經的記載,他行了很多超自然的神跡,當時的人都認為他是一位偉大的先知和律法師。在他傳道的後期,他的門徒,就是學生們發現他原來就是那位以色列人等待的救世主(彌賽亞)。 耶穌傳道的時間大約一共是3年半的時間。他所傳人如何進入神國,或者成為神的選民的道理和傳統中猶太人的觀點是不同的。傳統中猶太人認為,只要血統上是以色列人,並且按照猶太律法的要求生活,比如說行割禮,守舊約律法,就可以成為神的選民。但是耶穌基督要求人有更深的對律法瞭解和對神的認識。他聲稱人要求的是人敬畏神的心,守律法不過是一個認識神的人外在的表現。他常常斥責當時以色列人中的文士和掌管律法的法利賽人,說他們表面敬虔,實際上徒有其表,並不認識神。同時,他宣稱自己就是彌賽亞,是神自己。這引起了當時以色列上層社會的恐慌和憤怒,因為按照猶太人的觀點,自稱為神是對神極大的褻瀆。於是當時的猶太人就到羅馬統治者哪裡控告耶穌基督要做“猶太人的王”,就是要造反脫離羅馬的統治,結果羅馬的統治者就把耶穌用叛亂的罪名除以極刑,就是釘死在十字架上。這時候,耶穌應該是三十三歲。 按照聖經的記載,耶穌被釘死、埋葬之後,第三天從死裡復活,並且向他的門徒和很多人顯現,和他們共同生活四十天之久,然後升天。從今天的唯物論角度來看,這或許是很荒誕的。但是如果考慮到福音書成書的時間大約是在西元50-90年間,也就是在耶穌基督死後30-60年的時間。在那個時候,應該有很多復活這件事的當事人還活著。而當時的耶路撒冷和加利利地區是一個很小的地方,人口基數也很小,耶穌復活這件事如果是虛構的,是很容易就被當時的人揭穿的。而且從歷史上看,在耶穌死亡、復活之後的短短的幾十年時間,從耶路撒冷到猶太全地相信耶穌就是救世主的人飛速增加,並在300年的時間內,成為遍佈整個羅馬帝國的普遍信仰,這不能不讓人承認復活的真實性。
基督教有哪些經典?
問:基督教有哪些經典呢? 答:說到經典,我們要界定一下“經典”的範圍。我們可以把經典分成兩種:一種是絕對的,不可動搖的,基本的,絕對的標準。而另外一種應該屬於對於前一種標準的解釋、說明以及後人的理解。在有些宗教或者學說中,這兩者的界限是模糊的。舉個例子,我們華人都熟悉的儒家思想,我們可以說四書五經是絕對的經典。(四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五經:《詩經》、《尚書》、《禮記》、《周易》和《春秋》)也可以說包含了《十三經》以及後來歷代大儒對這些著作的解釋,比如說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等算是經典。但是其實我們知道,這兩者之間的“分量”在儒家思想中是不同的。但是不管有多大的不同,我們都稱呼他們為“儒家經典”。基督教對經典的解釋不屬於這一種。基督徒認為從神而來的啟示才可以算是絕對的,唯一的標準。相比於這個層面,人的著述和解釋說明只能是次等的,參考的。所以 從這個角度來說,基督教的經典只有一本,那就是《聖經》。 之所以基督徒把《聖經》認為是唯一絕對的經典,原因是基督徒認為《聖經》神對人的啟示,也是神為作者,感動或者使用人作為執筆者,把自己的意思流傳下來的書。在基督教教義中,這被稱為“默示”。在英文中,《聖經》被稱為“Holy Bible ”,意思是神聖的書,而我們中文“聖經”這個詞,其實也是根據這個意思翻譯過來的。 神默示或者啟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人可以通過這些啟示,認識神,從而達到被救贖的結果。當然這裡就包含了“神是誰?人為什麼需要救贖?神要怎樣救贖人?為什麼人要選擇這樣的救恩之路?人接受救贖的結果是什麼?如果不接受,結果又會怎麼樣?”等等很多關聯的問題。在聖經的記載中可以看出,神對人的救贖是通過“約”的形式來表達的,就是“人的責任是滿足什麼條件,神就履行自己救贖人的責任”這樣的類似于合同的形式。從歷史上看,神用了兩次“約”來給人救贖的方法,古代時候,神要求人滿足很多律法的要求,最著名的就是《十誡》,如果人達到了這個要求,神就要履行拯救的責任。後來,因為人無法滿足這樣條件,神和人重新立約,就是人只要有“對神的信心”,神就會拯救。這樣的兩個“約”,就被稱為“新約”和“舊約”,所以,《聖經》又被稱為《新舊約全書》。
救世主是什麼意思呢?
問:救世主是什麼意思呢? 基督徒相信這個世界是有神的,這位神創造宇宙萬物。有神的意思就是在我們所居住的物質世界之外,同時還有一個靈界存在的。同樣,人也是有靈魂的,這個靈魂和肉體一樣,都是來自那位創造的神。而對於神這個創造者來說,人這個被創造的存在是不完美的,是有罪的。當然,他有權利對自己創造的不完美的“產品”進行處罰。而他的處罰就是“死”,這不但是指人肉體的死亡,更是指人的靈魂和神永遠的隔絕,並且承受永恆的痛苦。 基督徒相信按照人自己的能力是沒有辦法解決罪的問題,也就是說,無論人主觀和客觀上如何努力,也沒有辦法讓自己變得完美到符合神設計的標準。其實這並不難以理解,從最簡單的層次思考,誰可以從內心深處根除自己犯罪的欲念呢? 而神並不希望他所創造的人承受這樣永遠的痛苦,在創造的時候,他就已經為人預備了解決之路。在最早神向以色列人啟示自己的時候,就要求人用牛羊甚至鴿子作為祭品,就是把動物殺死,把血(代表了生命本身)撒在祭壇上,這樣讓動物的生命作為自己罪的贖價,平息神的憤怒,這樣來贖回自己所犯的罪。這是對人犯罪和救贖的一種預表。神对人罪的解决办法就是把人的罪過都歸到一個人的身上,讓這個人承擔一切的懲罰,用他的生命替代人的罪,他就好像是替人贖罪的那個被獻祭的羊或者牛一樣,這個人被稱為“贖罪的羔羊”。在神對人的啟示中,他曉喻世界上的人,有一天,他要給人類賜下一位“他的僕人”,這個人會成為世界上每一個人的贖罪的羔羊。世界上每一個人的罪都要歸到他的身上。而因為他的救贖和犧牲,人的罪就被償還了。對神來說,他也就是赦免了人的一切過犯。讓人可以重新的在神的面前,好像是沒有犯罪的,完美的人一樣。這個人就被稱為“救世主”,其實也就是基督這個詞的來歷。從這個意義上說,基督教其實就是等待救世主主的人的信仰。 問:聽你這麼講,似乎基督教的罪的觀念和我們平時理解的不同啊。什麼是基督教的罪呢? 當然,基督教的罪的觀念的確和我們通常的罪的觀念是不一樣的。通常我們會認為殺人放火才是罪。這在基督教的理解中,只是罪的最基本的層面。在神的創造中,人本應該是完美的,有像神一樣的性情和形象,這不但是指外在的行為的絕對的公平,善良,正義等等,更是指人靈魂的健康。而無法達到這個標準的,就被稱為有罪。也就是說除了前面說的人違反人因為倫理道德和社會公義而設立的法律之外的罪行之外,也包含了人內心深處的犯罪的傾向和欲念。當然這些都可以算是人的不完美,而最大的不完美在神的眼裡就是他創造了人,人卻不認識他,不把他當作神,這就是罪了。
什麼是基督教?
請問:什麼是基督教? 答:從廣義和準確的定義上說,基督教是一種信仰。是因為人得到神的啟示,建立了和神的關係,從而建立了一種可以指導、決定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以及對未來的盼望的思想,並有能力按照這些思想在這個世界上生活。所以,基督教信仰是一種生命的體現,是一種人和神的關係的體現。從這個角度來說,基督教的信仰超越了社會學中一般所謂宗教以及宗教中所包含的禮儀、典籍、組織模式等內容的。但是從狹義上說,基督教就是一群相信耶穌(Jesus)就是基督(Christ)的人的真理和信仰生活。 請問:那麼什麼是耶穌和基督呢? 基督教起源於古代中東地區的猶太人。耶穌是出生在2000多年前的一位以色列人的名字。基督徒相信他是神選取了人的形象,來到這個世界上拯救人的。耶穌是當時一個非常常見的名字,這個名字延續了猶太人傳統的信仰,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而耶和華是當時猶太人對創造世界和宇宙的獨一真神的稱呼。 而基督(Christ)是當時通用語言希臘語的音譯,是希伯來文“受膏者”的翻譯。在舊約聖經中,多次提到神為古代猶太人設立的確立君王或者祭司這些事奉神的人的地位時的一種儀式,就是在冊立的時候要用油膏抹,這些人稱為“受膏者”。後來因為古代先知的預言中,有一位神設立的“受膏者”,是他選定的僕人,要成為全體人類的救贖者。所以這個詞—“基督”就是“耶和華的受膏者”,逐漸成為了一個專有名詞,就是救贖主的意思。所以耶穌基督連起來就是救贖主耶穌的意思。而基督徒就是相信耶穌就是基督的人。
人死了,屍體也腐爛了,怎能復活呢?
問:人死了,屍體也腐爛了,怎能復活呢?到現今這個科學倡明的時代還相信復活,會不會過於迷信?而且基督徒將來要怎樣復活呢?需要保留屍體嗎? 答:死人復活當然不是自然現象,所以也不是科學的問題。因為,自古以來,從來沒有壹個人會復活,也從來沒有壹個生物會復活。物理學之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萬物的自然變化現象,全部都是越變越壞,越變越舊的。宇宙之中,沒有壹樣事物是例外的。聖經也證實這壹點,因為聖經形容整個物質世界為「必朽壞的」,但卻形容天上屬靈的世界為「不能朽壞的」。意思是,只有物質世界的事與物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天上屬靈的世界是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的。今天物理學的定律也在探討世界起源的問題,很多科學家都贊同大爆炸和宇宙奇點的假設,就是說世界的起源是從無到有的,而這明顯是超越於我們所理解的物質不滅的定律的。所以,神可以從無到有創造生命,當然也可以從死亡(無)中重新讓人復活(有)。從歷史上說,耶穌的復活是歷史的事實,這本身就是超自然的事情,是我們的有限的科學知識所不能解釋的,也就是說那不在科學的範圍之內了,所以也就無所謂不科學。至於認為相信復活是不科學或者迷信的人,恰恰是迷信科學,或者不了解科學的局限性的表現。 基督徒將來要怎樣復活?復活既然不是自然現象,而是神全能的大作為,就不必介意人死後死體怎樣處理了。從前有人以為屍體若被火化了,很難復活。這種觀念是不對的。按聖經的真理,神會賜給我們壹個新的身體。那身體是極其榮耀的,是永遠不會朽壞,不會死的。因此,我們復活的時候,再沒有任何缺陷為特征,再沒有年齡差別,也沒有男女性別上的差別。我們都像天使壹樣,成熟、完美、英俊。而且,任何空間都不能阻隔我們,我們想到那裏去,立即就到;我們也成了無所不知的,壹切從前不明白的事,那時全部都明白了。那時,我們再沒有地上血肉的五倫關系,我們的關系乃根據復活後屬靈的身體。因此,我們都是神的兒女,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雖然我們能記憶過往,但是地上壹切的關系全部消失了。我們不會再為這個世界上曾經的事物難過或若有所失。那時,因為我們的身體變成不能朽壞的,我們就得以被提升天,進入新天新地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永遠與神同住,享受永生的福樂。
為什麼分很多教派?
問:為什麼有那麼多基督教教派? 回答: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必須區分基督肢體內部的派別、偽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浸信會,長老會或者路德派是基督教教派的例子。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是偽基督教(自稱基督教但否認一條或多條基督教基本信仰的)。而伊斯蘭教和佛教是徹底不同的宗教。 基督教肢體內部的派別劃分從教會產生就開始了。保羅在給哥林多信徒的信中就提到當時的信徒們分成不同的群體。這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一個群體中的人會有不同的語言、文化、傳統。雖然教會鼓勵也期望著人可以彼此包容,互相融合,但人畢竟是有限的,用自己熟悉的語言文化來交流一定會更簡單,這樣不自覺的,不同的群體就產生了。 基督教會最早的教派性的分離當屬今天的東正教(正教)和天主教(公教)分開。其次影響最大的就是宗教改革運動,使新教和天主教(公教)分開。隨後,就陸續地產生了新教的各個支派。而我們熟悉的各個教派中,路德派是以馬丁路德命名並遵循其教導的教派。衛理公會之名的由來源於其創始人,約翰衛斯理強調人的重生經驗。長老會得名源於他們對教會領導層的觀點——希臘文長老一詞為presbyteros。浸信會得名源於他們強調受洗的重要性… 而在這些名字或者命名的歷史我們就可以看出,這些教派產生的原因。 在今天廣義基督教的教會群體中,大家的信仰基礎都是一致的。比如“對神的看法,耶穌基督的工作,教會的定義,救恩的途徑”等等,都是以教會歷史中幾個基本的《信經》為基礎的。但是對教會活動的理解上,因為語言,文化,傳統的不同,每個不同的群體都有區別和側重。比如說受洗的方式;聖餐是給所有人還是僅限於被教會領袖認可的人;在救恩中神權和自由意志的關係;以色列和教會的未來;災難之前和之後被提的關係;「徵兆」恩賜在當代的存在等等。這些分歧不是因 為基督是救主這一點,而是因為人們持有的觀點的不同見解。 雖然各個教派之間有教義的差別,但是這些教義大部分是關於不同的基督徒提供不同的崇拜方式的。作為基督徒,要清楚自己信仰的核心,要努力在信仰上合一,除此之外的事情,有給予別人自由空間。其實從教會歷史的長度來看,即使相同的教派下,也會有明顯的不同的傳統。比如說烏幹達長老會的敬拜風格可能跟科羅拉多長老會的大相徑庭,他們關於教義的立場大部分是一致的。但是誰知道若干年之後,是不是他們也會分開,成立新的教派呢? 多樣化是件好 事,這不是不統一 。這種不同不會消除基督徒彼此相愛(約翰一書4:11-12)和最終在基督裡合一(約翰福音17:21-22)的責任。
罪從哪裡來?
問:罪惡是神創造的嗎?天使長是因著要與神同等而墮落變成魔鬼,在這以前,為什麼有罪惡的產生呢? 答:罪惡是怎樣產生的?這的確是一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罪惡不是神創造的,就是罪惡不是來源於神。因為聖經中說到創造的時候,有一句評語說:神創造的都是好的。”所以,惡是產生的,不是先存的。通常有人理解一切都是神所造的,都是來源於神的時候,會有一種錯誤的觀點,那就是一切問題的根源都是神,這是不對的。就像魔鬼的出現並不是因為神的創造,而是他選擇了不為善,神任憑這件事情發生,於是,不為善的後果—惡或者罪就出現了。 神在創造人和天使的時候,賜給他們自由的意志,就是任何天使可以根據自己的心意選擇行為。神不會干涉。但是神要求人或者天使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所以從現象上說,當人和天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選擇不順服神,要與神同等的時候,罪惡就產生了,但是神任憑這件事發生,目的是讓人知道神在人和這個世界上的重要,知道神的威嚴,榮耀和恩典。 在聖經中,耶穌基督說:“那惡者說謊是出於它自己”,這句話很指出了那惡者撒旦說謊是出於它自己,不是神造它如此的,神沒有造撒旦,神也沒有造惡,而是被造物自己產生的一種本體性的虧欠,因為不順從所產生的一種道德的敗壞,惡就因此產生了。 上帝為什麼給人和天使自由?因為自由是一切道德的基礎。神要求人和天使真正的認識他。這是神的愛的體現。但是我們必須清楚,這樣美好的自由會給我們帶來危險。所以人需要聖靈的帶領,需要順服的心,因為人的福分是借著與神同在產生出來,危機則是與神分開而產生出來。
神為什麼要造人?
問:為什麼上帝要造人?人的一切行為,包括犯罪,是不是上帝已經安排的? 答:第一個問題,神造人是有特殊的目的的。按照神的啟示來說,神造人的第一個目的就是代表他管理這個世界。第二個目的就是在這個世界面前彰顯神的榮美,給這個世界一個標杆。第三,是要人能認識他,發自內心的敬拜他,享受他的救贖和恩惠。所以,人是對這個世界,對身邊的人,對神有責任的,只有完全了這些責任,人生才能算是有意義,才算圓滿。 第二個問題,雖然人是神所創造的,但是神卻不需要為人的犯罪負責任。神創造人的時候,最寶貴的就是賦予人自由的意志。就是說人可以有選擇的自由,這自由包括了選擇犯罪。但是神是公平的,犯罪的人要為自己的“自由”附上代價,接受神的審判。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神任憑人犯罪卻不是說他願意或者強迫人犯罪,也不是他放縱人隨心所欲的犯罪,在人收到誘惑的時候,他會提醒,引導,但是他卻不會強行攔阻人不犯罪。所以說,當人面對罪的誘惑的時候,是有選擇不犯罪的自由。 所以,天使的墮落也好,人的墮落犯罪也好,那是人自己的選擇,人自己的問題,於上帝無關,上帝也不需要為此負責任,更不能說人犯罪是神的安排,人無法選擇。有這樣觀點的人是邪惡的,是即接受罪的誘惑,又要推脫自己的責任,還褻瀆神的人。這樣的人必然將收到神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