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基督教說只有耶穌才能賜人平安,可是佛教徒也說他們在佛教裡也得到平安,請說明他們的平安有什麼不同? 答:這兩種平安從本質上來說是截然不同的。 在人們的生活中,風調雨順,財務豐沛,身體健康,關係和諧,事業有成等等許多人生順利或者盼望得償的事情都會讓人感覺到滿足,安慰,愉悅,從而讓人產生一種安全而不焦慮的感覺。我們通常把這個稱呼為平安。但是這樣的平安多數是物質的,或者和物質生活有關聯的。是人們因為解決了暫時的物質問題而不擔憂的反應。但是這樣的平安是很有限的,時間,條件,人等等很多的因素只要有一個事情發生了變化,平安就失去了。 耶穌基督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約翰福音14:27)意思是耶穌基督帶給人的平安和我們從這個世界所得到的平安是絕對不一樣的。耶穌所說的平安是永恆的,超越物質世界的感覺和確據。首先,耶穌帶來的平安是指人戰勝死亡,明白靈魂的最終的歸宿的安全感。每個人都要面對肉體的死亡。肉體死亡之後,靈魂往哪裡去?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當然有些人故意的不理睬這個問題,他們否認人的靈魂存在,但是人的否認是無法改變事實的。)對未來的未可知,正是人焦慮的原因。但是神啟示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靈魂就會進入天堂,耶穌就好像是初熟的果子,讓跟隨他的人看到死裡復活並永生的盼望。其次,耶穌並不反對啊他的門徒在這個世界上生活,神祝福跟隨他的人,則祝福也包含了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更加美滿幸福。這樣的祝福是有保障的,因為世界的一切都在神的掌握中,跟隨他的人就好像是走在迷宮裡的人有了指引者,自然可以少走彎路,少犯錯誤。這樣對物質世界不擔憂就不是一種縹緲的盼望,而是一種可能。所以耶穌基督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這平安不像世界所給的。因為這才是永恆的,真正的平安。
慈濟的善行值得稱讚嗎?
問:慈濟功德會對臺灣的影響很大,他們是神所喜悅的嗎? 答:從某個角度來說,所有信或不信耶穌的人、其善行都是神所喜悅的。“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喜悅”(徒十35),這句話是彼得在哥尼流家裡講道的時候所提出來的。但是我們理解神的喜悅是對這些事情,行為的喜悅,並不是對這些人或者這些人的態度,這是我們需要分清楚的。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10到12節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役有。”這是轉述了詩篇的話(詩十四1—3,五十三1—3)。意思是說,不論他做的如何,沒有一個人是真正行善的善人。因為按人的標準來看,我們幫助人、講誠實話……等等,這些都是善行;但按神的標準是看人的本質和內心,任何善行如果有自私的動機,就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善。因為人的罪性,坦率的講,是沒有一個人可以說自己是完全,永遠的善的。所以神評價人說,每一個人的善都像污穢的衣服。 慈濟功德會對臺灣的影響是很大的,這應當成為我們的挑戰.也應當成為我們的刺激,更應當使我們重新得到一些醒悟。我們在信仰上立了很穩固的根基,我們在教義上也有了分辨的能力,我們在信仰的傳揚、福音的事工上有一些的貢獻;但是我們可能在對社會、對窮人、對民眾的幫助、對慈善事業上的參與是不夠的。耶穌基督也說過,如果我們的義不超過法利賽人的義,就不能進神的國。所以求主幫助我們,如果外邦人能行善事,我們卻不能行善事,然後我們自稱是神的兒女,這就是一種虧欠,所以我們應當多行善事。
為什麼要傳福音?
問:有人說:基督的教會有傳福音的使命,聖經中耶穌基督也曾經說過“莊稼已經熟了,做工的人少”這是什麼意思? 答:按照生物學的道理,莊稼熟了就應當去收割莊稼,否則成熟的莊稼就會發芽,腐爛,總而言之就是不能再吃了。當耶穌基督講“莊稼熟了”的時候,意思是傳福音,讓人悔改認識神的時間,條件都已經成熟了,不能等了,如果再等下去的話,或許我們就失去這些已經預備好認識神的人了。但是問題是,願意順應神的呼召,做收莊稼就是傳福音的人卻很缺乏。 耶穌基督的說的是神的時間與基督徒責任的問題。如果你知道時間到了,你當盡你的責任完成託付,這是很重要的事情。神的感動和呼召是給整個教會的,傳福音,改變這個世界是整個教會的責任,教會需要有相應的計畫和預備。但是神的感動和呼召也是通過教會中每一個具體的個人來完成的,相應的計畫和預備需要具體的人來準備,執行。神需要我們每一個人參與到他傳福音的大使命中。如果一個基督徒看到身邊的人有福音的需要,看到他們生命中的困難和渴求,知道只有神可以解決他們的需求,那就是神給個人的感動。很多時候,傳福音的感動不能“等”,或者“看別人,看條件”,因為神感動了你,讓你看到了需求,就是讓你去做這件事。即使有可能你是第一個做這個事情的開拓者。但是神就是這樣呼召人帶領他的事工的。 人正確的選擇是應該順應神的呼召和感動,做一個可以傳福音承擔使命的人。
什麼是成熟的基督徒?
問:常聽見有人說成熟的基督徒,請問那是什麼意思? 答:成熟一定是相對於年輕而言的。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個逐漸成長的生命,聖經中常常用人的成長來比喻一個信徒的生命:從初信到逐漸的成長直到成熟。一個基督徒是被神的靈更新而重生的人。也就是說,他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等等都會發生一個天翻地覆的變化,過去他是一個以自己為中心的人,是一個關注物質世界的人,是一個否認神,不認識神的人。但是因為信心而接受耶穌基督做個人的救主之後,神的靈會帶領他逐漸的成為一個按照神的旨意來生活,用神的眼光來看待這個世界和未來的人。從表面來看,他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價值觀,包括生活的方式,心懷意念都會有一個根本的變化。 這樣的過程是持續而漫長的。如果對比看來,甚至自己和過去相比,都會發現自己逐漸但是明顯的不同,自然,成熟和年輕就顯明出來了。 基督徒的成熟表現在他們對神的真理的掌握,對聖靈的順服以及人生的方向的變化上。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會努力鑽研聖經,因為他知道那是神的話語,是瞭解神的唯一的途徑。他會順服於聖靈,成為教會的一員,而且會成為滿有責任心的上帝的兒女,不再關心自己個人的需求,也不再追逐自己的私利,進入了天父博大宏偉的使命之中,努力轉變這個使人感到痛心的世界。成熟的基督徒能作為上帝的使者,實現主禱文裡“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可以說,他們就是神在這個世界的見證,可以完成耶穌基督留下的使命。
同性戀是罪嗎?
問:有些基督徒仇視同性戀讓人不理解,雖然聖經對同性戀和通姦都譴責,但是為什麼基督徒對通姦卻持更大的寬容態度?我相信有的同性戀是天生的,譴責一種天生的東西就像譴責別人眼瞎、跛腳一樣毫無道理。是否應該多一點寬容和理解呢? 答:同性戀是不是嚴重的罪行?看這為合法的人士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人權,這人歡喜吃甜的,那人歡喜吃鹹的,雙方都不能強逼別人跟隨自己的喜好。只要自己的私生活和性取向沒有對社會和別人造成傷害,就用得著你來干涉!就是因為這樣的標準,多年前英國政府就有議員提議,讓「通姦、亂倫、獸奸、戀童僻」等合法化。 同性戀是不是一種嚴重的罪行?按現今許多國家的法律來說不是。但按聖經來說,罪的標準只能由創造天地萬物的神來定,違反的後果也是神來定。就如神定規物體會從高空墮下,你若觸犯這定律,你就會跌死。神定規男女有別,只可以異性結合,同性戀是一種罪。人若觸犯這一個定律,神就看他們為犯了嚴重的罪,這是絕對的,永恆不變的。 如今我們無法改變地上世界的法律,同樣也沒有人可以改變天國的法律去阻止聖經看同性戀為嚴重罪行。至於同性戀是不是天生的,各說各法。但按聖經的立場來說,如果贊成同性戀是「天生」的,就等於說「神造錯了他們的性機能」,這是不是荒謬的說法呢?所以基督徒對同性戀的態度也正是來源於此,「通姦」的罪是得罪別人的妻子/丈夫,同性戀的罪是得罪神,得罪人的事情,人還可以用懺悔來請求人和神恩典的原諒,但是得罪神的事情,人有什麼資格寬容呢?
聖經又稱新舊約全書,這約是什麼意思?
答:聖經有另一個書名叫《新舊約全書》。約是約定的意思,就是兩方之間某種協議。在這個協定裡,有雙方要彼此承擔的義務。約的要求是雙方一旦立了約,就不可以更改。而如果有一方違約,就要承擔已經說好的懲罰。神用與人立約定的形式祝福,管理人。比如說:神和人有伊甸園之約。上帝造了人,把人放在伊甸園裡,使人管理這個舒適的美好世界。神承諾給予人類大的賜福,而人類的始祖(代表)亞當、夏娃只要遵守上帝唯一的命令,就可以管理這世界。這就是上帝和人類之間因為信實與愛而定的約。但夏娃、亞當吃了禁果,破壞了這蒙福之約,於是他們就要承受懲罰,被趕出伊甸園,並將承受世界的痛苦。 在聖經中,神為了賜福人類,就與摩西立下律法之約,其中的要求是人要按照律法的規定生活並且認識神,神就祝福並拯救這樣的人。但是人無法完全遵行律法,所以他麼不但不能承受律法之約帶來的祝福,反而要遭受約所列明的違犯律法的懲罰。但是神愛世人,就與人立下新約,就是凡悔改信耶穌為救主的人,上帝將稱他們為義,並將天國賜給他們。這兩個約從時間上是先後的,所以被成為“舊約”與“新約”。耶穌基督說,他帶來了新約,但是並不是要廢除律法(舊約),意思就是神要的是人真正的相信他,是人的心。而當人有了敬畏神、相信神的心之後,自然會努力守神的律法。所以新約,舊約並不矛盾,而是神奇妙的安排。舊約使人知罪,而新約給人指出解決罪的道路。
耶穌的靈會死亡嗎?
問:當耶穌的身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他的靈魂也死了嗎?如果靈魂不死的話,他的靈去了哪裡? 答:每個人都是有來自於神的靈魂,當人的肉體死亡之後,靈魂就回到神的掌握之中。“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12:7)然後神會給予審判,或進入天堂,或下到地獄(在最後審判之前,人的靈魂會短暫的停留在“陰間”。)所以從聖經的記述我們可以看到,人的靈魂是不會死亡的,它是永不朽壞的存在。這也是聖經告訴我們,當人接受審判靈魂被懲罰進入地獄,那裡的痛苦是永遠的原因。 耶穌基督即是神也是人,他同時擁有神性和人性,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的時候,他的靈魂當然也不會死亡。根據早期教會的教導(使徒信經),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後,他曾到了“陰間”。聖經說耶穌基督在陰間“探訪了監獄裡的靈”。具體這是什麼意思,教會歷史中並沒有給出準確的解釋。但是我們知道的是陰間和地獄不是一個地方。陰間則有兩部分組成。即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 人的住所。前者稱為“樂園”或“亞伯拉罕的懷抱”。未得救的人被分到一個“深淵”(路加福音16:26)。陰間的樂園那一邊已經空了,當耶穌上升到天堂 時,他把住在樂園的信徒一起帶走了。陰間未得救的罪人那一邊沒有變化。所有不信的人死了之後到那裡等待將來的最後審判。(馬太福音11:23;16:18;路加福音10:15;16:23;使徒行傳2:27,31)而審判後的結局就是地獄,那是永遠的居所,“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示錄20:15)。
聖經歧視女性嗎?
問:聖經充滿對婦女不公平的字句,如女人要戀慕丈夫、被丈夫管轄,要一味的順服,不許在聚會中講道,甚至不許發問等等。上帝是否重男輕女?聖經歧視女性嗎? 答:在基督教歷史中,基督教的確有歧視婦女的經歷。從初世紀開始,教會就看婦女為次等、不潔、邪惡,甚至為魔鬼的化身。早期很多著名的教父也對女性充滿了偏見。比如說第二世紀末葉,教父愛任紐(Irenaens)曾說;「夏娃的不順服……為全人類帶來死亡。」特土良(Tertullian)對女人的批評更苛刻:「你(夏娃)是惡魔的通道……你毀滅了男人──神的形象……」 但是這只是墮落的人類和被罪污染的文化的結果。如果我們從聖經真理去思考婦女的地位,聖經非但沒有歧視婦女,反而是婦女尋求平等自由的福音。 創造:神在創世的第六日,「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7)。可見男女被造時有同等的價值、身分與使命。再者,女人被造成為男人的「配偶幫助者」(創二18)。「幫助者」是用來描述耶和華是人的幫助或軍事上的戰友同盟,是一個同盟互助的恩惠關係,而非職務上等級的區別。所以被造時,女人沒有次等或次要的地位。 墮落:當蛇試探女人 (創三6)。男人與女人就都違背了神的命令。但聖經告訴我們,他們要個別向神解釋自己的行為,承擔自己的後果。後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指出女人被引誘,陷在罪中,又在羅馬書提到,罪因一人(亞當)而入了世界。男人與女人是同樣的犯罪墮落。 救贖:神從人類墮落開始就展開了他對女人的眷佑與救贖。在舊約裡,神不但毫無保留的用女性描述他的形像(詩廿二9-10,一百卅一2;賽四十六3-4;四十九15等等),以肯定男女一樣按神的形像被造。他更樂於使用女人當領袖,作他話語的出口,成為拯救其子民的器皿。例如米利暗(女先知)與摩西、亞倫一同被差派,把神的子民從埃及領出來(彌迦書六4)。女士師兼先知的底波拉,不但聽民判斷(士師記四5),更處最高軍事領導地位,制服迦南人,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師記四、五章)。德高望重的女先知戶勒大受約西亞王差遣的祭司及顧問團之請,為王與猶太人求問耶和華關於在殿中尋得的律法書,因此為全國帶來大復興(代下卅四章)。 耶穌基督的來臨,決定性的完成了神對兩性關係的重贖,從此「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卻成為一了。」(加拉太書三28)叫男女不再活在律法的咒詛底下。耶穌不但以自己的言行作榜樣,顯出他對女性的保護與尊重。如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在西門家用香膏膏主的女人等,他更突破傳統,使用女人作為他出生、事奉、死亡、埋葬及復活的見證(如以利沙伯、女先知亞拿、抹大拉的馬利亞、約西的母親馬利亞等等)。而且幾個最基要的救贖真理,都是「首先」向婦女啟示的:救主耶穌的出生,首先向馬利亞啟示(路加福音一31);他就是要來的彌賽亞,首先向井旁的撒瑪利亞婦女曉諭(約翰福音四26);「復活在我」的奧秘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翰福音廿11至16),而且還被委託為首任宣教士,向男使徒們宣告主復活的喜訊(約翰福音二十17至18)。 耶穌升天後,五旬節聖靈降臨,男女一同被神的靈澆灌(使徒行傳二1至20),不但應驗了神藉先知約珥的預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約珥書二28至29),更藉此宣告新約時代的來臨,男女一同領受建立教會的恩賜,合夥去管理神愛子的國度。一同承擔大使命的差遣,將來男女又一同得獎賞,承受永生。 初期教會的姊妹們不單積極加入教會事奉的行列,還得到當時的使徒們如保羅公開的稱許為「同工」和「多受勞苦」等。如第一位稱為女「門徒」的多加(使徒行傳九36);冒生命危險,開放家庭為聚會地方的馬可的約翰的母親馬利亞(使徒行傳十二12至17),帶領整家人信主受洗;又用自己家庭接待傳道人的呂底亞(使徒行傳十六11至15);「在福音上曾與我(保羅)一同勞苦」的女同工友阿爹和循都基(腓四3);教導亞波羅而且保羅排她名在丈夫之前的百基拉(使徒行傳十八24至26);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保羅)的女執事非比(羅馬書十六1至2)。 在近代歷史中,福音所到之處,都帶來了婦女的解放,提倡女子接受教育,改造賤視婦女的風氣,就如中國纏足與印度焚妻的陋習等等。 所以聖經非但沒有歧視婦女,還忠實地反映了人類對兩性偏倚的墮落文化,而神公義的光輝卻在聖經歷史照亮萬代,這福音成為歷代婦女追求平等最可靠的基礎,使受欺壓者與欺壓人者都同得自由釋放。
教會為什麼要收奉獻?
問:很多剛到教會的朋友會發現幾乎所有的教會崇拜程式中都有一項內容就是奉獻。(即使沒有程式中的奉獻,也會放置奉獻箱)這讓人產生了一個疑惑,信神,而且神無所不有,為什麼人還要奉獻呢?甚至有些人因為種種緣故不願意或者不能奉獻,竟因此不願意來教會了。那麼,教會為什麼要收奉獻? 答: 教會收取奉獻是神在聖經中對基督徒的要求,是基督徒必須盡的義務,這是毫無置疑的。在舊約聖經中,神要求人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他(瑪3:10),亞伯拉罕也把自己所得的十分之一交給給祭司,在新約時代,耶穌基督也遵守向聖殿奉獻的律法。(路6:38太6:4) 神要求人奉獻的第一個原因是彰顯神的主權和人的地位。人向神奉獻,是表明神是世界的主,一切都屬於他,人雖然是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工作得到了收穫,但是如果沒有神的允許,人是不會有這樣的收穫的。就如在舊約中,神說“賞賜的是耶和華”,神也提醒雨水,土地,空氣都來自這位創造的主。所以,人有所得要感謝神的預備和看顧。交出一部分,是承認神的主權。 第二個原因是表明對神的尊重。在聖經中,神要求人把頭生的,最好的,無瑕疵的當作奉獻(給他),這不是神貪婪,而是要求人明白: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神本身,而不是在人看來那些重要和寶貴的東西。神不希望人因為生活的緣故,把其他的東西當作自己的神。這是神所憎惡的。 第三個原因是在人群中盡自己的責任。教會是大家的群體,是一個家。人除了在家中享受支持和幫助外,還有責任操持這個家。教會日常的運轉所需要的就需要用奉獻來支援。神要求以色列人奉獻供養利未人,而利未人不可擁有產業,他們的工作就是事奉神。在尼希米記中我們看到,當其餘的以色列人停止供應利未人,以至於利未人要自己去忙生計而忘了事奉神的時候,受譴責的是全體的以色列人。今天的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在教會中事奉的人也要生活,教會的各種事工的推展也需要金錢,所以基督徒要用奉獻來表明自己在教會中有份。 耶穌基督在談到奉獻的時候,啟示人說神看重的是人的心,而不是奉獻的數量。舊約中也鼓勵人按照自己的能力本份去奉獻牛,羊,甚至鴿子。所以奉獻的範圍很廣,不限於金錢,也可以是時間,經歷,智慧…總之,奉獻是把自己當作是神的人,把自己的心呈現在神的面前。保羅說,我們應當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所說明的就是這個意思。 基督徒要明白奉獻的含義,應該避免出現“花錢買平安,彼此交易”的想法,也不應該有“攀比,面子”的想法,掌握“從心而出,盡力而為”的原則,神是掌握全地的神,一切都是他的,他不會因為我們無能為力而譴責我們。至於因為不能或者怕奉獻而不來教會,那就是因噎廢食,反而會觸犯神的律法了。
按照聖經所敘述的,地球上現今的人類都是挪亞的後代了,但為什麼會出現黃、黑、白、棕、等不同的族裔呢?
答:有很多人有了問題都會去《聖經》中找答案—我說的是任何問題。但是事實上,《聖經》並不是一部百科全書。聖經是神向人啟示自己,啟示耶穌基督,啟示人的罪和拯救的書。在聖經裡,的確有很多關於世界上很多問題的內容,但是那不是神啟示的中心,甚至都不是神啟示的內容,只是因為需要而提到而已。所以,我們不能凡事都在聖經的隻言片語中找答案。 關於人類起源和膚色的問題。的確,聖經說世界上的人都是諾亞的後代,這是沒有錯誤的。人類有一個共同的始祖和大洪水的歷史,今天已經廣泛的被今天的科學界所承認。如果按照我們今天的科技能力的解釋,有不同膚色的原因是因為人類遷徙到各地之後,因著不同的氣候、食物、陽光、和數千年的遺傳關係,各地的人才逐漸改變了膚色,並不是一兩代可以造成的。就如我們中國南方人與北方人相比,在樣貌膚色上也稍有不同,到南洋去的中國人就變得黑了一點。據說北極的愛斯基摩人原是中國人,只是因為匈奴入侵和各國戰亂的關係,就被逼移居到北極去。因此,他們的樣貌、骨格等,都很像中國人,但按膚色已經成了紅種人了。在人類學上,中國人是從西方移居過來的閃族人,這一點從來沒有學者質疑的。神創造了人和萬物,並不是說這些創造就好象是生產線上的產品一樣,一成不變。神允許這些創造因為環境的因素不斷的改變,這正是神給他創造物的能力和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