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7:12-17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對於很多基督徒來說,當自己信耶穌之後,怎樣面對自己的配偶絕對是一個大事。首先,信主有先後,很少出現夫妻雙方同時感動的情況。其次,並不是說夫妻中的一個信了耶穌,另外一個即將在“拭目以待”的時間內就會相信。所以問題來了,如果有不信主的配偶,要怎樣面對呢?雖然保羅強調“信與不信的不可共負一軛”,但是他卻強調,如果對方依然珍惜婚姻、家庭,基督徒就不要嫌棄或者離棄對方。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我們不知道神在什麼時候要拯救他,或許神要使用婚姻中的一個人作為開始,讓另一個得救呢。保羅這樣認為是得到了神的認可的。因為所有的婚姻都是神所配合的,神所安排的自然有他的美意。或許是因為人的原因,有些時候人不能很好的處理婚姻裡的各樣的關係,但是那是人的問題,神的安排不會出錯。而當一個人信主之後,的確他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會逐漸的發生變化,這會給婚姻關係、家庭生活造成一些張力,我想這也是保羅強調“如果對方要求離去,就由他去吧的原因”,但是如果對方對這些新的變化沒有明確的反對,那就是說明他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贊同這些新的變化的。聖經說過這樣的話:“不反對我們的,就是支持我們”。這或許就是神拯救的開始。所以,對於在婚姻中先信的人,我們要“照主所分給個人的和神所召個人的而行”—盡我們的努力就好了。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的能力充滿在我們身上,讓我們可以在生活中行出祢的恩典和愛,這樣就讓我們身邊的人看到祢的形象。成為被祢所吸引的人,做成他們得救的功夫。主啊,求祢幫助我們,讓我們有這樣的榮耀。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每日靈修
2016年7月19日
申命記28:1-2 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這短短2節經文裏有8個你。你是誰?這裏的你,就是神的選民,或者說神的兒女,當年,就是指以色列民,如今,就是指一切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們個人救主的基督徒。因此,非常清楚,神在這裏的應許,是給他的兒女的,而不是所有人。 我們常說,神給我們的是無條件的愛,但從這段經文來看,好象神對他兒女的祝福還有條件。不錯,的確是有條件的。但這個條件不是你必須努力追求致富,不是別人每周工作40小時,你要工作80小時。那麼神的條件是什麼呢?把這兩節經文歸納成一句話,這個條件就是:“你要把愛神、順服神擺在第一位。” 其實,這哪裏是什麼條件,這個所謂條件的本身,就是神給我們最大的祝福。 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很富有,我認識一位比較崇尚成功神學的弟兄,喜歡用亞伯拉罕的例子,證明神希望我們基督徒發財,越富有越榮耀神。其實他說對了一半,神是願意我們富有,但是富有不一定榮耀神。這位弟兄只看到了神喜歡富有的亞伯拉罕,他沒有看到神也喜歡貧窮的拉撒路。 神喜歡亞伯拉罕不是因為他是個大富翁,神祝福亞伯拉罕,也不是因為亞伯拉罕追求發財,而是因為亞伯拉罕信神、愛神、順服神、慷慨、愛人。就象今天的經文說的一樣:他留意聽從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也不隨從、事奉別神。因此,神不僅在財富上大大祝福他,亞伯拉罕甚至成為萬國之父。 神願意我們象亞伯拉罕一樣富有。可是,我們不能只想要神給亞伯拉罕的富有,不要亞伯拉罕愛神的心。 當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家鄉,到神所指示的地方去的時候,亞伯拉罕順服神,二話沒說,就照神的吩咐去作了;當神賜福亞伯拉罕的時候,他就築壇向神獻祭表達感恩,他敬畏神,愛神;當亞伯拉罕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因牧場相爭的時候,亞伯拉罕慷慨大方,把優先選擇土地的機會讓給羅得;當神要亞伯拉罕把兒子獻上的時候,他完全相信神,沒有一點的遲疑。 亞伯拉罕這樣的人,配得神給他的豐盛財富。我們呢?是不是只看到神對亞伯拉罕的祝福,看到他錢財上的富足,卻忽略了他對神的完全信靠。亞伯拉罕願意為神獻上一切,對於這樣一位忠心良善的仆人,把大量財產交給他管理,豈不是順理成章嗎? 我們不要只註目在亞伯拉罕的富有上,而應多思想在富有的背後,他與神的關系。多思想當神讓你獻上自己的兒子,獻上你自己最寶貝的東西時,你怎麼辦?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6:33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神願意祝福我們,使我們經歷財務上的豐盛。要想得到神的祝福,就必須先做合神心意的人。當一個人活在神的心意中,財富才會成為祝福。相反,不懂神的心意,沒有神的生命,只有人的貪婪,財富反而可能成為咒詛。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因著祢賜下的豐盛恩典,我們不僅有永生的盼望,我們也在今生大大蒙福。祢不僅賜給我們平安、喜樂,賜給我們物質上的需要,祢更是把祢自己賜給了我們,我們感謝讚美祢。求主掌管我們的生命,掌管我們的一切,讓我們不再為自己活,讓我們的每一天都活得有意義。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8日
約翰壹書2:1-2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這兩節經文是使徒約翰晚年寫給基督徒的,所以,他親切地稱“我小子們哪”,也就是孩子們的意思。作為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神的兒女,你讀了這兩節經文有什麼想法呢?你會不會這麼想:這兩節經文好啊,基督徒犯了罪仍能蒙赦免,那我就放膽犯罪吧。 誰要是真地這樣想,最起碼那是誤解了重生得救的道理。王明道牧師用一個生動的比喻來形容這種錯誤的想法。 比方說,你在教會不小心被碎玻璃劃破了手,一位會友正好包裏面有一瓶很靈的創傷藥,塗了一些在你的傷處,馬上好了。並且他還將一瓶創傷藥都送給你,以後再有劃破手的情況,你可以馬上塗一些藥就好了。 回到家,拿出藥來,你想:哈哈,現在好了,不怕劃破手了。於是便找來一塊碎玻璃,在左手上劃幾道,又在右手上劃幾道,還不過癮,在臉上再劃幾道,反正有很靈的創傷藥了,劃破了有什麽關系,塗點藥就好了。哦! Yeah! 以後可以經常割手、割臉玩啦! 你會這麽想、這麼幹嗎?當然不會!除非你瘋了。真正重生的人,也不會因為有了被赦免的保證而故意犯罪。我們慈愛的天父,一方面在聖經上警誡我們不要犯罪,將犯罪的害處指示我們,並且賜給我們能力,幫助我們少犯罪、不犯罪;另一方面,又為我們預備了一些救急的藥品,使我們在偶然犯罪的時候可以應用。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祢賜下祢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使我們可以直接來到天父面前與祢和好。求聖靈天天提醒我們,使我們能遠離試探,也賜給我們能力,讓我們能夠勝過罪惡,活出一個榮神益人的生命。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5日
約翰福音3:14-15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從出埃及記中我們看到,神吩咐摩西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要把他們帶進流奶與蜜的迦南地。這樣大的恩典,以色列人不僅不感恩,反而還經常埋怨神。因而,在民數記中記載,他們被火燒死、被蛇咬死,可謂罪有應得。然而神憐恤他們,吩咐摩西為他們預備一種救法,看銅蛇得醫治。 其實,我們同以色列人一樣犯了罪,一樣死路一條。但神愛我們,正象祂愛以色列人一樣。祂盼咐那些喪失了生命的以色列人看銅蛇得生命,祂也吩咐世人來信耶穌得生命。這是神的恩典,他為我們預備了救贖方法。 我們說,舊約裏面以色列人仰望銅蛇得救這件事,就預表我們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來得救。舊約預表基督,新約顯明基督。 既然信耶穌就重生得救,好象挺簡單,那麽信耶穌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我們再回到以色列人望銅蛇這件事上。這包含了幾個步驟: 第一,被蛇咬的人必須知道他是被蛇咬了。 第二,他必須清楚被蛇咬的後果很可怕,必定要死。 第三,他必須知道他自己不能救自己。 第四,他必須深信神藉摩西所傳達望銅蛇得救的信息。 一個罪人信耶穌重生,也包含了相同的四個步驟: 第一,他必須知道自己犯了罪。 第二,他必須知道犯罪的結局是死。 第三,他必須知道他沒辦法救自己,唯靠神的恩典。 第四,他必須信神的話,仰望那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 這是得救的方法和條件。可以用耶穌在馬可福音1:15的話概括:“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靠神的恩典,靠人對神的信心。信雖然簡單,但又有豐富的內涵。“信耶穌”至少有三重涵意。第一,必須認罪悔改;第二,從心裏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第三,讓耶穌做自己生命的主,順服神的掌管。 常常有人把重生得救的條件,與重生得救後應有的行為和改變相混淆。簡要地說,信是重生得救的唯一條件,我們是靠著信心得救,唯獨信心,不是靠行為,也不是信心加上行為,而是單單信心。 可是,重生得救後,你就是有神生命的人,你不再一樣,耶穌做了你生命的主,你要順服神的掌管。你的內心必定會改變,你自己會知道自己的改變,別人也應該可以察覺你的改變。否則的話,怎麽叫重生,怎麽叫有神的生命呢?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祢的恩典,祢賜下主耶穌成為我們的救贖,靠著對耶穌的信靠,我們可以與祢重歸於好,有永生的盼望和今生的平安。求聖靈加添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在生活中凡事靠主,活出主榮耀的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4日
約翰福音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這節經文說到從“水”生的才能“進神的國”,也就是得救。難道必須經過洗禮,才能重生得救嗎?不是說因信稱義嗎? 的確,整本聖經都說:得救只在乎相信耶穌,洗禮並不是得救的方法。那從水生是什麽意思呢? 我們知道,水的基本功能之一是洗凈。水洗可以代表洗罪。施洗約翰所行的洗禮叫做悔改的洗禮。因此從水生可理解為“認罪悔改”。 也有人解釋水為神的話。彼得前書1:23節,及雅各書1:18節說,新生是藉著神的話,故此,這裏的水也可以指神的話。一個罪人先要接受神話語中的信息,才能得到新生。 水還可以作聖靈解釋。約翰福音7:38-39節告訴我們,水代表聖靈。可是如果“水”解作“聖靈”,當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變成了“人若不是從聖靈和聖靈生的”。這有點不通。其實,這句話的“和”字,翻譯成“即”更恰當。所以,本節也可譯為:“人若不是從水,即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從聖靈而生,是重生的內在實質,表明來自聖靈的超自然能力賜下了永恒新生命;從水而生,是重生的外在形式,是水的洗禮,表明“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重生乃是罪人在聖靈的感動下,認罪悔改,因信耶穌而得救。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因著祢豐盛的恩典,我們得蒙拯救。求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讓我們的生命能有極大的改變,求主掌管我們生命中的一切,讓我們的人生從此變得有意義。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3日
詩篇16:2 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你是我的主”這句話我們都很熟,熟到常常掛在我們口上,反而忘記深思其意義了。聖經告訴我們,神所有的好處、所有的恩典、所有的豐富都在基督裏面。神在十字架上把耶穌基督給了我們,就是把神自己給了我們。 那我們如何回報神呢?“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應該成為每一個基督徒的奉獻禱告。我們經常誤解奉獻,以為就是主日來給教會一點錢,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很多時候連十分之一都沒有。其實,奉獻不是十分之一,乃是十分之十,乃是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都給你,因為你把你所有的都給了我,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神要的不是10%的你,甚至不是99%的你,他要完全的你。一個人不可能既是個基督徒,又過他自己作主的生活。既讓神作主,又按照自己的意思生活,是自相矛盾的事。 當詩人說:“你是我的主”的時候,換一種說法,就是在舊約和新約裏都反復說的: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或者另一種說法:讓神居首位。更具體一點說,就是:神是我的所有,神也要我的全部,我必須順服神,按神的吩咐去行。 我們只有讓神居首位,人生中其它的事才有可能真正理順,才會有意義。為什麽我們的婚姻會失敗,人際關系會有問題,會不平安,會不幸福?沒有別的,因為我們經常在上帝以外尋求好處;在耶穌之外求恩典,在耶穌之外求幸福。 我們生命中居首位的是什麽呢?生活的優先順序是什麽呢?你是不是會這樣想,神啊,我要讓你居首位,可是等我畢業後吧;神啊,我要為你而活,可是等我結婚後吧;神啊,我要全心全意愛你,可是等我孩子長大後吧;神啊,我要讓你做主,可是等我先把生意作大吧。神啊,我忙得很,等我有空再來聚會、再來服事你! 我們必需讓神做主。如果我們抓住這個原則,神的恩典、神的祝福,就會跟隨我們。如果神在你生命中居首位,他會照管你生命中一切的事。箴言3章6節說:“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以神為主,你會註目在永恒的事上,不會為一時一事的得失而計較。你的心胸和視野會變得開闊。你不僅在永恒的事上比別人看得遠,即使面對日常的事,你也會有比別人更多來自神的智慧。 今天,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常常問自己:神真的在我的生命中作主了嗎?我有沒有在祂以外尋求別的好處呢?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求聖靈在我們心中動工,讓我們的生命能有極大的改變,讓我們明白人的好處不在耶穌以外,讓耶穌基督真的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掌管我們的工作、生意、學習、家庭,掌管我們生命中的一切,讓我們的人生從此變得有意義。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2日
哥林多前書10:23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剛剛過去的週六,Lotto的獎金累積到了4000萬,據說各個彩票銷售點都排起了長隊,銷售額也破了歷史記錄。教會中也有人躍躍欲試,有人問我:“基督徒能不能買彩票?”我的答案,就是保羅在今天這節經文的教導:“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你可以買彩票,但是,買彩票的益處是什麼呢?我們可以因此造就自己、榮神益人嗎?當我們誠實地問一下自己:我為什麼買彩票呢?我想答案基本上是離不開“貪財”二字的。 不錯,從表面上看,若中彩了,可以一朝致富,生活條件可以大大改善。但是,真的是這樣嗎?這種致富的結局是什麼呢?很多人已經做了調查統計,歷史上那些中大獎的人,數年或數十年後,結局大多數都很悲慘。這不是說錢多了沒有用或者錢多了有害,而是說貪心是有害的,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 6:9-10所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那什麽是貪財呢?怎麽劃分是正當的致富、還是迷戀錢財呢?還記得路加福音12章無知財主的故事吧。其實想要建造更大的糧倉本身並不是什麽壞事,想擴大生產的想法是好的,但那個財主的問題並不在於他想增加產量,而在於:他認為只要累積足夠的今生財富,就可以達成自己所想要得到的幸福,就可以享受生活的安逸,因而他忘記神,忘卻永恒的追求。這就是貪財了。貪財,就是專求一己之利的欲望,必使人與神隔絕。在聖經裏,神把貪戀錢財與拜偶像劃為同等,因為人們對金錢的欲望和追逐,往往使人淪為金錢的奴隸。一個人若只顧積聚錢財,就表明他並不信靠神。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親愛的主耶穌,我們感謝祢。作神的兒女是何等有福。祈求聖靈開我們的心眼,讓我們看到,祢是我們唯一的至寶。求主每一天都提醒我們,不要貪戀錢財,因為那是非常危險的。也求主幫助我們追求敬虔滿足的心,讓我們能在這個世界上作美好的見證,榮耀主的名。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11日
撒母耳記上13:11-12 撒母耳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說: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裡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 在撒母耳記上10-13章,撒母耳吩咐掃羅:下到吉甲,等候七日,等撒母耳來獻祭。掃羅下到了吉甲,但是卻等不及撒母耳來,自行獻了祭,遭到撒母耳的責備。 有人說,這是因為掃羅不是祭司,不應該自己獻祭。其實,這不是重點。問題的關鍵是:掃羅沒有聽神的吩咐。他不聽話,不順服,所以神不喜歡他。這就像亞當、夏娃犯罪一樣,重點不是吃沒吃那個果子,而是他們沒有聽從神的話。 一個不順服的人,有什麽特點呢?今天的這兩節經文,說的就是不順服的人的顯著特點—-推卸自己的責任。 當撒母耳問:“你做的是什麼事呢?”掃羅回答:“因為我看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掃羅的意思是:“我勉強獻祭是不對,可你怎麼能怪我呢?那是百姓的錯,我再不獻祭,百姓就跑光了;也是你撒母耳的錯,你幹嘛不趕緊來啊,你早不來、晚不來,我一獻好祭,你就來了。所以,應該是我怪你,根本不是我掃羅的錯。” 推卸責任,這是所有不肯認罪悔改的人共同的特點。都是別人的錯,環境的錯,甚至是神的錯。從人類的第一次犯罪開始就是這樣。亞當把責任推給神和夏娃,夏娃把責任推給蛇。 神其實非常體諒人的軟弱,祂知道人不可能不犯錯,因此,可以說犯錯是正常的。但是,神不能容忍的是人死不認錯。一個肯認罪悔改的人,就是一個順服神、信靠神的人,這樣的人蒙神的悅納和祝福。 禱告: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揀選我們,讓我們能夠敬拜祢,服事祢,讓我們在祢美好的國度裏有份。懇求祢幫助我們,活出以祢為中心的生活,在這扭曲悖逆的時代,能不斷認罪悔改,能堅守祢的話語。主啊,求祢加添我們的心誌,加添我們的力量,使我們成為一個順服祢、蒙祢所喜悅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2016年7月8日
哥林多前書7:1-2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乍看哥林多前書七章第一節,我們可能會以為保羅也有中國古代禮教中男女授受不親的觀念,或者認為他是禁欲主義者。緊接著讀第二節我們就明白,保羅不僅不是禁欲主義者,他甚至鼓勵男女結婚,既享受神所創造的性的美好,又有利於避免發生兩性淫亂的事。這也提示我們,讀聖經不可斷章取義,要聯系上下文和相關背景來理解。 一般認為,保羅很可能終身未娶,一生都專心服事主。但保羅在本章後面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獨身是神給他的特別恩賜,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獨身。如果神給了你獨身的恩賜,讓你可以單單事奉主,那很好;否則,結婚就是順理成章的選擇,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若我們沒有獨身的恩賜,又想努力禁欲,那就是低估了人的軟弱,容易給魔鬼的試探引誘留地步。更何況,這樣是不是在試圖靠自己而不是依靠神呢? 獨身還是結婚,是因人而異的。對於有的人來說,獨身可以沒有家庭牽掛,更好地全心身服事主,也可以更好的全心信靠主。對於另一些人來說,結婚,可以幫助他們學習彼此包容、接納、忍耐、謙卑這些基督的品格;通過夫妻關系、親子關系,體會神對我們的愛,並學習彼此相愛,從而可以更愛神。但總之,神是在塑造我們成為聖潔,從而蒙受祂的愛,祂的賜福!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贊美祢!感謝祢造了我們人,給我們生命氣息;感謝祢造男又造女,讓我們不僅可以通過夫妻關系學習、體會祢對我們的愛,也可以通過男女關系,更清楚認識我們的軟弱,讓我們可以更信靠祢。求聖靈賜給我們能力,讓我們成為祢聖潔的器皿,一生榮耀祢。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2016年7月7日
哥林多前書7:10-11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不只一次有弟兄姊妹問我:“基督徒真的不能離婚嗎?”我一般會反問:“聖經上是怎麽說的呢?”結果,他們多數人都很清楚聖經的教導,就是:除非對方犯奸淫,否則離婚就是犯罪。這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9所說的:“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其實,即使是對方犯了奸淫罪,也只是可以離婚,聖經並沒有說必須離婚,更沒有說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我知道這些弟兄姊妹並非不清楚聖經的教導,只是他們很可能正處於婚姻破裂的邊緣,想從牧師那裏找到可以“解脫”的理由。所以,一般他們會繼續問下去:“那是不是再怎麽痛苦,都不能離呢?” 這個時候,我無語了。但我不是沒話說,而是這可就說來話長了。今天暫不長篇大論,我們可以一起來思想今天保羅的這兩節經文。很顯然,神不主張我們離婚。我們常常說,神為祂兒女預備的一定是最好的。因此,神不主張我們離婚,一定有祂的美意,盡管在我們婚姻不美的時候,很難想到神的美意。當我們很想離婚的時候,我們更要好好想想,神為什麽不主張我們離婚? 我認識一個離婚後選擇獨身的女士。為什麽不再結婚了呢?因為:“男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我們結婚或者不離婚,是因為對方是一個好人嗎?如果這是我們結婚的理由,這是我們不離婚的理由,那盡管天下之大,就真的還是無婚可結了,也就真的非離不可了。 這讓我也聯想到基督徒可不可以換教會這個問題。在一個教會待得很痛苦也不能換碼?其實,不是不可以換教會,不是絕對不準離婚,而是那個完美的教會在哪裏呢,那個完美的結婚對象在哪裏呢?我們有沒有努力成為使對方幸福的完美對象呢?我們自己有沒有努力成為教會中讓他人喜樂的弟兄姊妹呢?神設立婚姻和教會的意義是什麽呢?這些都值得我們思考。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贊美祢!感謝祢賜給我們教會,感謝祢賜給我們家庭,讓我們可以在其中學習委身、謙卑、舍己、包容、忍耐的功課,使我們可以越來越能象主耶穌那樣愛人如己。主啊,我們知道我們是軟弱的,我們靠自己做不到,求聖靈賜給我們能力來活出主的榮耀。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