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們講到信經中界定這位耶穌基督的身份時講到這位耶穌基督是「聖靈感孕,從童貞女瑪利亞所生,」這是強調祂完全的神性。那麼接下來的「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則是在強調祂也是完全的人。祂即是上帝之子,也是人之子。祂像任何普通人一樣,有平常的世界的生活,祂和身邊的人交往,被當時的政府管理,也像普通人一樣遭受各樣的痛苦折磨,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像正常的人一樣被埋葬。 我們的問題就是耶穌基督爲什麼要受苦,甚至被釘十字架?如果引申一下這個問題,可以是這樣:如果上帝要拯救人,祂是全能的,祂只要宣佈人的罪赦免了,就可以了,爲什麼一定要犧牲耶穌基督呢? 聖經中給出非常清晰地回答「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覆活了」(林前15:3-4)。使徒保羅清晰地說到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罪人的含義不僅僅是違背了道德、倫理或者世界的法律那種不完美,更多的含義是對神的悖逆,對神來說,不順服神,不認識神,這就是最大的罪。人犯罪的代價是死亡,就是失去生命。因爲這個生命是神創造的,祂希望自己所創造的人是完美的,這不僅僅是道德上的完美,更是認識祂,敬畏祂並且按照祂要求的樣式去生活的。犯罪的人達不到神的標準,當然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神就好像是一個公義的法官,對於那些不達標的人必須施行審判,並且因爲人的罪,不得不給人永遠死亡的判決。這就是羅馬書說的「因爲罪的工價乃是死」 (羅6:23) 。 但是神又是愛人的,祂不希望人被懲罰,更不想人永遠的死亡。於是在舊約中,神要求人向祂獻祭之後才能來朝見祂。獻祭就是用牲畜或者禽類的血撒在神的聖壇面前。血就象徵了生命,獻祭的本質就是用其他生物的生命作爲贖價來「頂替」自己應該承擔的懲罰。爲了能徹底的解決人犯罪的問題,讓人恢復到起初神創造的那種無罪的狀態,可以重新和神自己有正常的關係,神才讓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上,成爲一個完全的人,神把我們的罪和將來的審判懲罰都放在祂的身上。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耶穌基督用生命把這些都償還了,祂就像爲全體的人贖罪的羔羊。這樣,神即完成了祂對人的救贖,完全了祂的愛和恩典,也沒有破壞自己的公義—祂已經對罪實行了審判。 這正是神通過先知以賽亞給人的啓示和預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爲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衆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同世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爲贖罪祭。」(以賽亞書53:4-10)也是保羅所說的:「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爲神的義。(林後5:21)「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爲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我們今天承認使徒信經,就是承認我們的罪和耶穌基督作爲贖罪的羔羊爲我們所做的一切。承認祂是我們的救贖主,因爲祂的工作,我們的罪已經赦了,我們可以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好像起初祂創造的那樣。
牧者的話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3》-牧者的話 2023年05月14日
使徒信經是早期教會對信仰的陳述。這描述是一種說明,也是一種“限定”—我的神和信仰就是這樣子的,如果有任何的不同,那就不是我所信的。所以當信經講到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之後,就開始對這位耶穌基督的具體描述:“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瑪利亞所生…” 使徒信經首先說明,耶穌基督的出生是一件神跡—祂不是普通的經過男女的結合而出生的,祂是“聖靈感孕,從童貞女瑪利亞所生”。“聖靈感孕”和“童女生子”明顯是一件超自然的事情,這樣神奇的出生方式,聖經中早就有了預言,在公元前8世紀的先知以賽亞就曾經預言說“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祂起名叫以馬內利。”(賽 7:14)上帝清楚地通過先知說明,祂要給人的救主有一個明顯的特徵就是祂是“童女懷孕”,而這個神奇的孩子是“神與我們同在”(以馬內利的意思)。 在歴史中,曾經有很多人對童女懷孕抱有懷疑態度,認為這是一個古代人設計的篝火狐鳴式的宣傳。因為這從現代生物學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這正是神的方法,祂就是用這樣的方法提醒人:這是非常特別的一個,是來自上帝的禮物和記號。就像撒拉在90歲的時候生下的以撒一樣。在人來說,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正是因為在人不可能的,所以才能知道那是從神而來的。相信耶穌是一個以超自然的方式來到這個世界的存在,這本身就是對人相信有神以及神掌管一切的驗證。我們相信童女懷孕生子,就是挑戰自己已經習慣了的以物質為基礎的無神論世界觀。事實上,在歴史中那些堅持對童女懷孕抱懷疑態度的自由派神學家,在今天日新月異的生物技術發展面前應該感到羞愧:即使是今天人的技術,也讓克隆技術成為一種眼見的可能。更何況無所不能的神呢?祂在2000多年前,用超出人類的想象的方法來到這個世界上,併不是一件不可琢磨或者難以成就的事情。 所以,“聖靈感孕,童女生子”在信經中是強調耶穌基督神人二性中的神性。耶穌基督是從上帝來的,祂擁有一般人所沒有的和上帝一樣的“神性”, 祂是完全的神。使徒約翰說祂就是起初和聖父一起創造宇宙萬物的那個“道”。“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1-4)而這個道成為了人,來到了世界上,就是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錶明出來。(約1:14,18) 正因為祂是完全的神,祂就是上帝,所以祂才有能力拯救人。我們承認這一點,也是在承認人的救恩完全是神的計劃和恩典,這一切都在祂的計劃中,歴史正按照神的計劃慢慢成為現實。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2》-牧者的話 2023年05月07日
使徒信經第二部分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在宣佈耶穌就是上帝,也就是上帝為人預備的那位救主之後,信經對這位耶穌做了進一步詳細的陳述:“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些是對拿撒勒人耶穌一生的描寫,這也是一種身份的確認,也就是這位救主必須要有的特徵或者經歴—有這些的,就是我們所信的那位救世主,沒有,甚至只要缺少任何一點,那祂都不是那一位神賜給人的救主。 首先,這位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使徒們堅持耶穌基督是“上帝之子” ,比如說馬太福音的記載:耶穌說:“妳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妳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5-16)”兒子的說法不是在講父和子先後的次序,這個用法和獨生子中的“生”是一樣的。聖經中稱呼耶穌基督是上帝所生,詩篇第二篇“妳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妳。”希伯來書對此有清晰地解釋,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強調這位基督耶穌和創造主上帝是「同質同體」。這是一種類比,就是說明這兩者完全一樣。就好像說老虎的兒子一定是老虎,人的兒子一定是人一樣。這樣的同質同體包含了三個內容。第一,聖子和上帝是緊緊相連的,第二他們是同生命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聖子不是被造的。聖經中被稱為上帝的兒子的有很多,但是都是上帝的創造物—但是基督不是。祂是從上帝而“出”,這樣的“出”就好像是生出來一樣。所以,基督耶穌不是上帝所造的「次級神」,祂和上帝完全一樣,祂就是上帝。這一點不難理解,因為只有上帝才有能力完全啟示自己而不扭曲或減損;也唯有創造的上帝才有拯救、救贖世人的能力。所以,當人看見基督耶穌就等於看見上帝一般,而祂所做的也就是上帝的作為。這正是〈尼西亞信經〉所宣示的。 至於“獨生子”中的“獨”,使徒信經要錶達的絕對不是“父只有這一個兒子”的意思。聖經告訴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兒女。在希臘文的原文“獨生子”這個詞是希臘語monogenes的翻譯,monogenes有兩個主要定義:第一個是“在一個特定關繫中持續為其種類中唯一一個”,希伯來書11:17中說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獨生子”就是這樣的用法,亞伯拉罕不止一個兒子,但是以撒是他和撒拉生的唯一兒子,是約中的唯一的兒子。第二個定義是“持續為其種類或族類中唯一一個,獨一無二”。這是在約翰福音3:16中的含義。約翰用這個詞來強調耶穌是獨一無二的—與神有共同的神性—不同於那些通過信而成為神的子女的信徒。〈使徒行傳〉種“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4:12)中的“除祂以外”就是同樣的用法,是錶達基督耶穌的“唯一性”;用通俗的話說,就是“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錶面上,這句話帶有「排他性」的意含,實際上是要更明確地指出祂的“獨特性”。 所以,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就是相信祂和上帝同質同權,生命相同,但是又不是上帝,所以我們稱呼祂為上帝的兒子,祂是獨特的,唯一的,祂就是那位三位一體的真神。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牧者的話2023年04月30日
使徒信經的第二部分說的是對聖子耶穌基督的認信。 首先就是“我信我主耶穌基督”。 “耶穌”這個名字來源於希伯來文“約書亞”,約書亞翻譯成希臘語音譯就成了“耶穌”,“約書亞”的意思就是“耶和華是拯救”,這體現了當時猶太人傳承仟年的美好盼望。所以耶穌是當時非常通用的名字,很多當時的家庭都把自己家的孩子取名為耶穌。為了區別,當時的人就習慣的把這個人的成長或者居住地放在名字前面,這就是我們在聖經中常見的“拿撒勒人耶穌”—這個耶穌是成長在拿撒勒那個地方的那個。 “基督”是從希伯來文“彌賽亞”意譯過來的,意思是“受膏油者”。很明顯這是一個頭銜或職稱。在舊約時代,如果一個猶太的君王或者祭司被按立,會有一個儀式,就是用油膏來抹他的額頭,讓油從頭頂上流淌下來,象徵性的覆蓋全身。這樣被膏立的人就被稱為“彌賽亞”,意思就是“被 (上帝) 揀選的”。 在以色列舊約先知的預言中,上帝要賜給以色列人一個最終的救贖者(彌賽亞),這位彌賽亞將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其他民族的奴役,就好像當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法老的手一樣,帶領以色列人進入一個全新的境地。他會建立自己的國度,他必“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這位彌賽亞也不只是以色利人的救贖者,更是整個人類的救贖者,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當信徒們說“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的時候有兩重含義:一個是“耶穌基督是我的主”,另外一個就是“耶穌就是基督”。 在猶太人的傳統中,“主”的含義不僅僅是主人的意思。在舊約時代,猶太人用“自有永有的”(或者“我就是我”)的幾個輔音字母的組合YHWH來代錶上帝,這是一個只能看不能讀的字。當他們讀的時候,他們會把希伯來文“主(Adonai)”的元音“借”來放在這幾個輔音的後面,我們中文音譯過來就是“雅威”或者“耶和華”。但是事實上,猶太人看見YHWH這個字的時候,他們是讀Adonai,就是主的意思。在他們的理解中, 上帝就是主,主就是上帝。所以,我信我主耶穌基督的意思就是說,我相信這位耶穌就是我的神。這樣的認信肯定這位耶穌是完全的神,祂的犧牲可以成為我們的救贖。這也是重復耶穌基督教導的真理“既然妳們認識了我,也會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妳們認識他,併且已經看見他了。”(約14:7) “耶穌就是基督”的意思是說耶穌就是上帝應許人的那位受膏者,那位將要來的救世主。這位救主道成了肉身就是拿撒勒人耶穌,這位基督是完全的人,祂和我們一樣,有喜怒哀樂,有父母朋友,要吃飯喝水,正因為這樣,所以祂可以體會我們軟弱,用恩典和憐憫帶領我們。祂也就像是初熟的果子,祂的復活帶給我們真實地盼望。 所以,“我信我主耶穌基督”就是宣告耶穌就是我們的救贖主,是我們的神。祂是上帝所膏立的先知、祭司與君王,祂就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我願意單單信靠祂拯救我,因為祂啟示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聖父3》-牧者的話 2023年04月23日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使徒信經肯定我們所信的是全能的神,而祂的全能的表現就是祂是創造天地的主。這裏所說的「天地」 和保羅在歌羅西書中的另外一個詞「萬有」是一個意思。「因爲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爲祂造的。」(西一16)使徒們所說的天地、萬有都指一切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受造之物。 聖經上的第一句話就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這就是上帝的宣告,上帝不需要向人解釋什麼,也無需向人證明祂的存在。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是宇宙萬物的主宰。宇宙中的一切都見證上帝的存在和偉大。「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有關上帝存在的知識是人所無法逃避的,「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上帝創造的過程是一個屬於神的奧祕。聖經告訴我們,創造是一個從無(nothingness)到有(beings)的過程。這樣的過程已經超過了我們人類的理解,因爲今天人類所謂的「創造」活動,還只是停留在模仿和組合神創造的「有」這個層次,我們只能從有造有。從無到有的創造只有那位大能的上帝有這樣的能力。其次,上帝的創造是用「話語」(word),「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紀1:3)聖經也直接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9)」 在聖經中,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道是同一個詞,約翰福音說到「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9-10,14-15)」按照聖經的啓示,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知道,神是藉着主耶穌完成了創造的工作。至於具體是怎麼創造的,這就不是我們今天的人能明白和理解的了。 我們相信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那就是承認了神的主權—祂是至高無上的,有權利做任何祂願意的事情,也沒有任何受造物可以攔阻祂的旨意和作爲。這就包含了祂可以制定罪和救贖的標準。有時候我們人會對基督教罪的定義不理解,認爲不夠完美,不認識神怎麼就是罪呢?不認識神怎麼就必須下地獄呢?神有這樣的權力嗎?有的人也不理解爲什麼這位神可以是「忌邪的上帝」(出20:5)就是祂不允許人拜其他的偶像。這些問題的原因都是不清楚神創造主的身份帶來的主權。祂創造的,當然不符合祂標準的祂就有權處理。 創造的概念也帶來預定和護理的教義。創造的神在創造之初就對這個世界有全面的計劃,祂知道人的悖逆,所以爲人預備了律法和基督的救恩。而上帝是歷史的主,祂必然用大能的膀臂和智慧在創造和救贖中實現祂的計劃,這就是護理。 使徒信經稱呼這位全能的創造的主是我們的父。這是告訴我們,在全部的受造物中,人有非常特別的地位。聖經中說我們比天使微小一點,並且在將來要審判天使。雖然我們因爲罪的緣故,被剝奪了兒子的身份和權柄,但是我們卻因着耶穌基督的救贖重新得兒子的名分。「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5-16)。 早期教會對神的認識完全表現在信經中,我們今天重複這樣的宣告,就是宣告同樣的信心和認信,也同樣陳明我們的盼望,願神帶領我們,在這樣的信心中去更多的認識這位創造的神,全能的父。
《聖父2》-牧者的話2023年04月16日
使徒信經的第一部分是對聖父的認信: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這個認信首先是聲明這位神是「獨一的真神」,祂是無可比擬和形容的。接着,就是對這位神具體的說明,祂是「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全能的意思是無所不能。我們相信這位上帝是全能的。具體來說,這個「全能」在神的自我啓示中是這樣描述的:「在祂沒有難成的事」(創18:14;耶32:17);「強辯的也不可與全能者爭論,祂的智慧無人能夠測度,祂的旨意無人能夠攔阻。」(伯40:2;羅11:33-36)。從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知道神可以成就任何祂想要成就的事情,祂的能力和智慧是人無法想象的。 在神的全能的問題上,人常常用自己的思維去猜測神的可能和不可能。最常見的問題就是神真的可以做到一切事情嗎?比如說,神能不能讓我一夜暴富?讓我的仇人馬上消失?讓世界恢復和平?…從這樣的想法延伸出去,上升到神哲學的層面就是「神可以造出一塊祂自己也舉不起來的石頭嗎?」有些人帶着這樣的疑問,也經歷了向神求,但是神沒有幫助自己實現那些願望,於是就認爲神也是有限的,並不是無所不能的。 神當然是能成就任何事情。因爲祂自己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賽14:24)」不過神的全能卻不是我們人想的全能。對我們人來說,即使是再偉大和光明磊落的願望,也不能避免摻雜了人的私慾雜念或者思維的侷限性。在今天的世界上,即使是我們覺得「天經地義的正確」的東西,可以並不是真正正義的。神是全能(無所不能)的意思是神可以按照祂的本性,就是至真,至善,至美,至聖潔,至公平公義,至和諧…等等的本性,並且按照祂自己的旨意,成就任何祂想做的事情。祂的全能,也包含了祂「能」不做任何違背祂本性的事情。所以,神肯定不能犯罪,因爲祂是聖潔的。神也不能說謊,因爲祂是真理;神也不能讓違背祂設定的自然規律,因爲祂是公平的;神更不能讓不信耶穌的人上天堂,因爲祂已經說了不是藉着耶穌的人就不能得救…神不能按照我們的願望成就,這並不是神的能力有限,而是我們那些願望本來就不應該被成就。這就是在聖經中講的「你們求也得不着,是因爲你們妄求。(雅各書4:3)」 今天這是世界充滿了不信和悖逆的心。人對神缺乏起碼的敬畏,人只願意從自己的角度來看問題,他們認爲神沒有滿足自己的要求,那神就不是全能的。從相反的角度來說,難道某個超越的存在,可以滿足人這些微弱的物質世界的要求,難道就能證明那就是全能的神嗎?人的有限和可悲在這裏體現的淋漓盡致。就像提出「神能造出自己也不能舉起來的石頭嗎?」的問題的人一樣,玩弄人的小聰明而去逃避對那位全能者的抗拒就是人罪的體現。今天還有一種人覺得似乎可以「要挾」神—「你不是愛我們的神嗎?那麼禰就應該滿足我的要求,如果禰不滿足,我就不承認禰是全能的,我就不相信禰!」 這是多麼可笑的一種心態呢? 人的無知和固執都不能改變人的本性。有限的人面對無限的神,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神的啓示,承認自己的無知和有限,降伏在神面前,憑着信心去承認神的大能:祂啓示了,我們就相信,祂就是那位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神。這也就是早期教會所宣告的「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清明節與復活節》-牧者的話2023年04月09日
清明節與復活節-牧者的話20230409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在我們中華文化中,清明總是和哀傷、淒涼但是又充滿希望相連接的。自古以來,清明節有兩個重要的內容,一個是人們追思望遠,憑弔先人,人們會在清明節給先人掃墓祭祖;另外一個就是傳統的「春祭」,因爲清明節是在仲春與暮春相交的日子,生氣旺盛,萬物「吐故納新」,大地開始出現春和景明的景象,所以人民會踏青郊遊,慶祝生機勃勃的一年的開始。 海外的華人因爲文化的不同,已經不太容易體會那種綿延千年的情緒了。不過有意思的是,今年我們華人的清明節和西方的受難節和復活節相差無幾。受難節和復活節這兩個節日是爲了紀念耶穌基督的受難和復活而設立的。耶穌基督是週五被釘的十字架,所以週五就被成爲基督受難節,而祂是在週日復活,所以週日就被稱爲復活節。按照教會歷,復活節會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的第一個禮拜日,這個日子是根據猶太的傳統逾越節來計算的,就是在逾越節之後的第一個禮拜日。 生與死,今生與來世,人從哪裏來,又要到哪裏去,這些問題一直是一切的哲學,宗教,文化關注的核心,但是事實上,這一切的宗教、哲學和文化都沒有找到一個準確的答案。千百年來,人們就是在這樣的疑問,尋找和盼望和迷惘中循環。原因何在呢?因爲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是人能回答的。試問一下,人世間,有哪位哲人賢者可以超越空間、時間,跨越死亡告訴我們準確的答案呢?本來人也只能在這樣的矇昧中一代代的死去,毫無盼望。但是恩典的神給人啓示,承諾將來有一天會讓一位救主來到這個世界上,讓祂成爲全體人類的拯救,祂的名字就叫耶穌。在人類的歷史上,從來沒有人能戰勝死亡,但是耶穌來了,祂戰勝了死亡。祂從死裏復活是祂戰勝死亡,罪的權勢的證據。神啓示我們,耶穌基督就是「初熟的果子」,凡是相信耶穌就是基督的人,我們將來也會像耶穌基督一樣,不再受罪的捆綁,從死裏復活,並和三位一體的神在永恆的樂園裏獲得永恆的生命。 受難節和復活節帶給人的也是哀傷和盼望。哀傷的是因爲人類的創造主,我們的神爲我們的罪被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了,盼望則是祂用自己的生命爲我們的罪做了贖價,我們從此是自由的人了,可以重新面對神的公義。使徒保羅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爲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爲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衆人更可憐!(林前15:13-19)」所以,就讓我們在這個特別的節日裏,思想並感恩耶穌基督爲我們所做的一切,懷着信心,充滿盼望的面對未來,因爲我們的主已經復活了!
《聖父》-牧者的話 2023年04月02日
上一次我們說到「我信」並不是一種主觀的感受,而是對客觀事實的陳述。那麼首先,信仰的事實就是關於這位神的。 使徒信經開始講「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這是一種毫不遲疑的宣告,我們所信的就是那位「上帝」。上帝是我們中文的翻譯,來自英語「God」,這個詞的用法在英文中非常特別:既不帶定冠詞也不帶不定冠詞。這樣特殊的用法就是表明我們所相信的是獨特的,和其他任何相類似的「神靈」都是截然不同的,祂是起初的,最有能力的,是創造一切的—祂和其他的神靈是完全不同層次的。 當早期翻譯者要把這個獨特的存在(being)翻譯成中文的時候,遇到了一個大難題:是在我們中國文化中並沒有這種超越一切的神。我們的文化中,神靈可能有能力的大小,也可能有職位的高低,但是從本質上說都差不多。比如說,在我們的宗教歷史中,在宋元之前,山神,土地和玉皇大帝的地位是差不多的。這種性質相似的情景大家可以想一想《封神演義》或者《西遊記》中的描述。至於這位神靈的起初的唯一性,(就是最早的,最起初的神的意思)在我們中華文化中就更是從來沒有提及了。雖然在我們的神文化中有盤古開天地的傳說,但是卻從來沒有否認有在盤古以外的其他的神靈。所以翻譯家們起初選用了通用的「神」這個字後,馬上發現這個字的含義太寬泛了。的確,在我們的印象裏,只要超越了我們物質世界的存在,都可以統稱爲神靈。所以很明顯,用「神」來形容這位最起初的,最有能力的,一切存在的創造主,明顯是不準確的。所以在很多漢語翻譯中,就特別的在「神」面前放一個空格,表示和其他的神的區別。差不多同時,另外一組翻譯者們找到了「上帝」這個詞,他們覺得這就是中文中用來形容最大,最有能力的神的字了,於是就用這個上帝來翻譯這位存在。不過,一段時間後,隨着人們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挖掘發現,原來「上帝」在我們中國文化中,也不是獨一的,被稱呼爲上帝的有好幾位。比如說「五方上帝」,甚至還有先天五帝和後天五帝之分。所以翻譯家們最後造出一個詞「獨一真神」,來描述這位基督教啓示中的存在,這個詞的意思不是說其他的靈界的存在都是虛幻的,是人想像出來的,而是說這位存在是獨特的,超越一切的,是起初的,是大有能力的。 這位神第一次向人啓示自己的時候是在出埃及時期,祂對摩西說自己的名字是「我就是我(I am who I am)」。因爲在摩西的世界裏,沒有什麼可以比擬、形容祂,就是無法描述。和合本根據這個意思,把這個「我就是我」翻譯成「自有永有者」。這樣翻譯的意思是祂是一切的源頭,沒有任何存在物在祂之上了,祂就是「至上者」,是最神聖的。猶太經典把這個名字寫成YHWH,YHWH是一個全部由輔音組成的字,因爲沒有元音,所以沒法讀出聲音。猶太經典這樣寫的目的就是表示對這位上帝的尊崇,他們覺得呼喚祂的名字對祂是不尊重的。但是爲了誦讀,就在這些輔音後加上了最簡單的元音,結果發音就變成了「耶和華」,過去也翻譯成「雅巍」。 所以當信徒們誦讀使徒信經「我信上帝」,就是在說我信那位獨一的,無可比擬的神,在祂的那個層面,只有祂一個。這是對這一位宇宙和世界的「創始者」(beginner) 神的清楚認識。這是重複猶太人的宣稱「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申6:4)也是在重複使徒保羅的教導「雖有稱爲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林前8:6)。
《教會的反思》-牧者的話 2023年03月26日
今天是我們慶祝教會成立三週年的日子。這三年來,我經常會思考一個問題:「教會是什麼?」我當然知道「教會是一羣被神呼召出來的人」這個標準答案,但是到底什麼是得到呼召的標準?被呼召出來的人要做什麼?類似這樣的問題確是時刻圍繞着我。 神對這個世界的計劃就是更新,所以祂在創世之前就知道這個悖逆的世界,併爲人設立了救贖的計劃。祂讓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爲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一次性的完成了救贖的工作,這樣人可以重新回到神的面前。當耶穌基督完成了祂的工作之後,人的工作就開始了。神要求屬於祂的人像基督一樣,去見證神,傳揚神,與耶穌同工最終完成這個更新重建的工作。這樣,神就通過屬於祂的人,藉着耶穌基督重新創造了這個世界。這就是神把一羣人呼召出來的原因,這也是神呼召這些人的目的。而這些人就是教會。 既然如此,所謂教會的真正的成員首先就必須是「認識神」的人。他們應該是從認信的道理到與神相交的經驗都具備的人。這樣的人,聖靈已經真實地在他們的生命中做主,做王,他們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已經開始轉變,並且朝着一個新的方向發展和建立了。誠然,我們每一個人來到教會的原因是不同的,但是我們這樣的「新身份」卻是一樣的。這樣的人,不會願意停留在道理的初端,僅僅滿足於「吃奶」,而是渴慕神,願意通過神啓示的真理去不斷地認識神,並能用神的真理不斷地矯正自己的心懷意念。總而言之,這樣的人是神在基督裏「新造的人」。 其次,這樣的被呼召出來的人一定是明白自己的使命,也願意承擔自己使命的人。使命的呼召和生命的救贖是不可分割的。耶穌基督留給教會的使命清晰而明瞭,那就是傳福音、栽培門徒然後差派他們,讓他們成爲可以被神所用的人。這樣的使命對人是有要求的:屬於神的人會有順服的心—無論是對神的真理還是神的旨意,教會會心甘情願地去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命令,是不能討價還價,不需要權衡的。這並不是說教會就是聖人,每個人都有掙扎,都是在不斷成長的,但是真實的教會會順服神的權柄,會以神爲神。順服必然帶來委身。對神的委身包含了願意爲神花時間,花精力,願意犧牲自己在這個世界擁有的東西—當需要選擇的時候,教會會選擇神而不是自己。委身也意味着對一羣人的委身。任何說對教會委身而不是對一羣具體的人的委身都是自我欺騙,爲神花時間、精力必須要落實在具體的人身上,否則信仰就是虛幻的。真的教會必須彰顯出對神,對使命的順服和委身,這樣「教會」才不是一羣烏合之衆,也不是某種愛好和利益的集合體,而是真正的被神呼召的人。只有這個時候,神給人的使命才會被落在實處。這樣的人,才可以一起砥礪前行,互相塑造,互相提攜,共同成長,才是被神真正呼召出來的人,才是真正的教會。 我們已經按照神的旨意,一同走過了三年的風風雨雨,我堅信那位創始成終的神必然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帶領我們前面的路程,讓我們真實的成爲祂的教會,併爲我們預備那永恆的冠冕。願神帶領我們,走過下一個三年,五年…一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讓我們和基督一同享受神所賜的榮耀。
《使徒信經: 我信》-牧者的話 2023年03月19日
在教會的傳統中,信徒聚會的時候,會一同誦讀《使徒信經》。這個傳統是早期教會明確自己身份、辨別同伴是不是和自己一樣是一個真信徒的方法。因爲在教會早期的時候,不像今天,教會有聖經和各樣完備的系統神學可以幫助教會檢驗每個人的信仰,教會需要一種檢測的方法或者信仰聲明。這樣的「方法」或者「聲明」必須是道理非常清晰,可以直接回應「信與不信」的問題;再一個就是要能直接針對當時信仰中很模糊或者已經存在的異端,回答「是與不是」的問題。當然,最後,也要求這個聲明要儘可能的簡單,方便背誦和傳播。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使徒信經》就產生了。 使徒信經開始於「我信」這個字。事實上,不僅僅是使徒信經,全部的信經都是用「我信(拉丁文Credo)」開始的。所以當人誦讀的時候,很清楚的知道這個宣告或者聲明是一個很個人化的選擇—「這是我所相信的」,不是「我們的」,不是在陳明一個道理或者規則。信經本身就是告訴我們自己和全部聽到的人,這是我個人的信仰,是我自己和神之間的關係。這個關係是別人無法替代的,父母不能替代孩子,孩子也不能替代父母,即使再相愛的夫妻,在這個問題面前也只能自己選擇並承擔後果。 在我們華人的文化傳統中,當我們說「我信」的時候,這個思想或者動作常常是一個很「主觀」的決定。這裏的主觀的意思是「我所信的對象」以及「我所信的原因」是我心中主觀的盼望,或者我主觀的盼望所產生的結果,當然,這樣的主觀盼望就往往伴隨着功利性和人的實用主義。比如說,有人相信這位神是因爲這位神是讓人逢凶化吉的神。也有人相信這位神是因爲這位神大有能力,比其他的神都偉大,所以就相信祂。這樣的相信對神的描述沒錯。但是這樣相信的原因就缺少一個邏輯的鏈條:這位神的確可以使人逢凶化吉,也的確大有能力,但是這一切,與你何干呢?祂會不會在你需要的時候就幫你逢凶化吉,或者給你能力呢?這一點,就很少有人考慮了。這種情況之下的信其實就是一種非常明顯的主觀的信。我們自己設想或者腦補了神和我們關係中隱含的環節—我們自以爲只要我們「信」,神就必然按照我們的想法成就!這樣的想法會讓信變成一種哲學上的唯心論,最後會演變成一種義和團式的信心—只要有信心,就可以移山倒海,刀槍不入。而一旦做不到,那就是信心不夠。所以在教會中,會產生很多拼命刺激人的「行動」,用各樣的音樂,動作來讓人興奮起來。當然,基督徒用心靈來敬拜神,這是應該的,我們的信包括了主觀的對神的愛,但是這絕對不是使徒信經中所說的我信的原意。 在使徒信經中,「我信」強調的是客觀的事實。就是我所陳述的都是真實的,因爲真實,所以我相信。這樣的信和信心大不大,甚至和神的關係好不好沒有什麼關係。這就是說當我們宣讀信經的時候,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事實:有創造天地的神,有耶穌做人的救世主,有聖靈帶領神的門徒就是神的新羣體等。我們承認這些事是理智客觀的內容,這些內容的真實和我們個人強烈的情感無關。理解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對比其他宗教中一些虔誠的信徒的「信」—堅持苦修的印度教徒,捨身的佛教徒,過去強迫病人喝香灰水治病的人…他們也是有強烈的信心,但是那個信心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救恩盼望。 保羅對提摩太說「因爲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1:11-12)」這句話是對基督徒「相信」或者「我信」最好的解釋。所以讓我們把目光從自己轉移到那位客觀的神身上,因爲這纔是我們真實的「相信」。